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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耳朵多是软骨,咬起来咯吱咯吱作响,但小野金兔本身就带着一股独特的芳香,这种香味吃起来让它不止不腻,反而还有种越吃越上头的感觉。
艾微丽丝的眼睛逐渐亮了起来,她从没觉得兔子这么好吃过,又香又脆,加上辣椒还带着辣味和孜然的香味。
看着人吃完了兔子耳朵,哈根蕾丝把手伸回来,重吃起了剩下的肉的部分,艾微丽丝舔舔嘴唇,然后抓起大兔腿就开始啃。
这兔子肉果然好吃,外皮焦香带着微微的脆,而且这肉是真的很软,哪怕是烤出来的,但它的肉依然是轻轻一撕就掉了,让人非常的怀疑它是怎么在烤的时候紧紧贴在骨头上的。
并且这肉跟骨头之间的粘合度不大,非常容易全部脱骨。
这小野金兔就是奇怪,艾微丽丝心想,这种好东西,怎么就从来没有人类现过呢?
小野金兔属于大6比较罕见的野兽,一般生长在龙岛的山脉里,其它的山脉很少见,并且只在山脉深处出现。
它们擅长奔跑,并且以肉为食,是妥妥的肉食动物,基本没有一点的兔子性格特点,它们面对猎物非常的凶猛,一口尖锐的牙齿让大部分中小型动物都不敢对它们下手。
而且它们非常的有团结精神,经常组团对野象之类的下手,它们可以一口咬破大象的皮肤,并且因为体积小,爆力高,成群结队的时候,就连凶猛的狂狮,单只见到它们都得思考着能不能偷袭成功。
因为一旦不成功,狩猎者和猎物的身份就会调转过来。
不过小野金兔没有什么家庭意识,一般今年跟这个生一窝就走,明年跟那个生一窝就走,十分没有节操。
不过也因为它们没节操,并且和兔子一样非常能生,一年能生三四窝,一窝最少能有十几只,所以目前还未绝种。
听完哈根蕾丝的解释,艾微丽丝嘴角抽抽,这的确没有节操了一点,不过这不影响它的味道。
哈根蕾丝:“你要是喜欢,下次我可以带活的给你看,不过你不能太靠近它们,会受伤。”
艾微丽丝:“你很容易抓到它们吗?”
哈根蕾丝自豪的道:“那当然了,比度,它怎么可能比的过我们巨……巨兽!”
差点再次暴露自己,哈根蕾丝立刻转移话题:“其实小野金兔外表和普通的兔子没啥区别的,它们的皮毛很丑,只有单色的白色,一般人很难分辨出来它们和真正的兔子的区别。”
艾微丽丝好奇的问道:“那该怎么分辨出它们呢?”
“小野金兔的尾巴很长,跟老鼠似的,不会卷起来,它只是因为外形像兔子才被叫做兔子,不过普通的人类遇上它们没有胜算。”
这话哈根蕾丝可是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她只是实话实说,毕竟那是能刚雄狮的物种。
“原来是这样啊,那遇上它们只能跑吗?”
“跑不过,除非你有翅膀,可以飞。”
艾微丽丝虚心求问:“那怎么才能对付它们呢?”
“爬树吧,过五米高的高度,它们就抓不到你了。”
小野金兔毕竟身材娇小,只要高过它能够跳到的最高高度,那就没有危险了,毕竟它们的四肢跟兔子一样,并不适合爬树。
艾微丽丝:“……”
都跑不过它们了,爬树可以一瞬间五米吗?
哈根蕾丝很快就话音一转:“不过你不用怕。”
艾微丽丝:“为什么?”
哈根蕾丝伸出手,拿出一只骨哨递过去:“你要是跟我分开了,遇到危险了,就吹响它。”
“这种骨哨吹出来的声音,人类听不到,只有巨……”
哈根蕾丝一顿,不自然的道:“只有巨兽可以听到,巨兽听到后,不管是哪个巨兽,都会去帮你。”
嗯,不管是哪个巨龙听到,都会从骨哨的暗音中听出自己的龙鸣,这样最近的巨龙就会过去救人了。
骨哨纯黑色,看起来跟变异的海螺似的,只是上面刻着一圈又一圈的龙纹,骨哨最中间刻着一扇翅膀。
说是骨哨,其实它是用巨龙褪下的幼角做成的,它是巨龙送给自己最想送的人的最珍贵的礼物。
哈根蕾丝毫不犹豫的把它送给了自己的人类,她觉得,不会再有比自己的人类更想送的生物了。
这人类可爱,漂亮,最重要做的一手好菜,而且还很温柔,会叫自己自己上床睡觉,她妈都没叫她一起上宝石堆上睡过觉。
哈根蕾丝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欲望,好想化为原型把她从头到脚舔一遍,沾上自己的气息,不再让任何龙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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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城里恰东西了,吃了一个海底捞,哦,还吃了一个冰激凌,完犊子的,我觉得冰激凌有毒,吃完我下车就吐了一个底朝天……
到现在还觉得胃里冰凉一片,并且十分想吐
顺便吐槽,我的天额,市里的小烤鸡好难吃啊(●—●)
幸好小烤鸭可以等我弟回来解决,第一次这么庆幸有个弟弟
第12章
艾微丽丝翻看着手里的骨哨,赞叹:“这么神奇啊。”
“那我现在吹,你可以听到吗?”
“可以。”
艾微丽丝拿起骨哨微微吹动,骨哨的确没有响起任何声音,但在一旁的哈根蕾丝耳朵里却传来了一声响亮的幼龙稚嫩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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