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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之后已经过了子夜,泻玉与沁芳要服侍崔莺眠沐浴,被崔莺眠拒绝,她只单独留了明钗近身伺候。
裳服一层层解下来,映着灯火,露出脊背上犹如狰狞蜈蚣般的痕印,叫嚣着从皮肉之中钻出。在一幅原本白皙透亮的美背上留下这样的疮疤,犹如焚琴煮鹤般糟蹋天物。
明钗抱着寝衣跟在崔莺眠后面,见状一诧:“娘子这是怎么弄的?”
话才出口明钗突然地会意过来。
只怕是上次勤妃带着几个婆子闯进倚梧殿,那些婆子对崔莺眠下了手,伤痕遗留所致。崔莺眠的肌肤敏感娇嫩,受一点点伤都好得慢,何况当日……
勤妃的手段,倘或别人不了解,吃过大苦头差点儿没熬过来的明钗还能不知么。
不等明钗继续刨根问底,崔莺眠已经将身沉入了水底,水流淹没了她背部的皮肤,一寸寸藏起来。她将身攀住浴桶边沿,对明钗细声道:“我想走。越快越好,明天能递消息吗?”
既然贺兰桀已经不信任自己了,越留下去越危险,何况今天萧子初已经在他面前暴露了身份。
明钗点点头,“娘子,近来我在宫里走动,还真打听到了一个契机。立秋在即,圣人病愈,于城北胭脂山举行大猎,这是三年以来最盛大的一场秋狝,届时别说太子会去,整个玉京城防都要抽调三成。而娘子身份隐蔽,是绝无可能随行的,因此这就是一个机会。明日黄昏,我让泻玉那笨丫头将仓庚鸟放出去,商议用哪种方式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娘子出宫。”
崔莺眠闭上眼睛,“嗯”了一声,脑中思绪乱糟糟的,不断掠过贺兰桀那双受伤的眼睛。
她是非走不可的。谁愿意如宠物一样被人豢养,无名无分地在这深宫之中度日等死?更何况,从始至终,她都不爱贺兰桀。她这样告诉自己。
作者有话说:
逃跑提上日程了。
最评论:
【哈哈哈这个恋爱脑的狗子居然有点可爱】
【眠眠的背,以后得让贺狗子来还的,哼唧】
【
-完-
第21章
逃跑大计(二)
崔莺眠沐浴之后,留在了罗汉榻上,就着灯火看花样子,脑中想着用夹缬做底子能把这些纹案变成什么样,母亲教给了她针线绝技,这也是崔莺眠一贯用来使自己保持冷静的良药。她现在不能乱。
相信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贺兰桀应该不会过来,也不会召见自己,别说今夜的不愉快,秋狝对他很重要,圣人的身体时好时坏,随时都有可能崩塌,他必须比赵王多做一手准备,这够令他头痛了,这个时候,再昏庸的人也不会心里只想着儿女私情。
“对了,”崔莺眠仰头看向正捻灯花的明钗,“你说有办法,你们想到什么办法了?”
明钗颔,“是的,目前我有一计,但还需要郎君与我们里应外合,这次我就是要通知郎君,让他做好接应的准备。”
“是什么?”崔莺眠不放心,必须问到底。
明钗道:“我有一包药粉,将药粉投入井里,人食之,浑身起疱疹,便出现传染现象,轻则腹泻呕吐,重则丧命。情况有些像疫病,作极快,一两日就能浑身高热,不过传染的范围不大,只要隔离起来,就不会出现任何扩大范围的问题。”
崔莺眠一怔。丧命的代价未免也……
“娘子放心,”明钗看出了她的顾虑,“我的毒储备不多,不够要人命,但需要娘子扮作染疫之人,到时用白绫覆盖,抬出宫门去。由我扮作娘子,暂时顶着稳住局面,伺机脱身。”
“这……”崔莺眠暗蹙眉头,“太过冒险。你真的能在禁军的眼皮底下溜出去么?”
说实话,明钗并无把握。但她是郎君的死士。死士,死生便为虚诞,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惜。如果能顶替崔莺眠去死,只要郎君目的达成,那是值得的。但相处下来,明钗对崔莺眠也有了几分了解,如果是以牺牲另一条人命作为代价去换取她的自由,她是不会干的。因此,明钗只能用十拿九稳的姿态向她扯谎。
“娘子放心,我们在宫中,还有内应。”
她有武功傍身,且在崔莺眠面前自夸一番,道:“只要郎君答应,此计至少七成胜算,娘子,欲成事不拘小节,倘若你拿不下这个决心,还想要在贺兰桀眼皮之下逃走,明钗只能说难如登天,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一切后果,您都需要先计算好,并且能够承受这代价。”
明钗说的也有道理,凡事优柔寡断,难当大任。贺兰桀是太子,率禁宫三千人众,兵马司一半的人听从他调度,倘或不见一点血,如何能逃出他精心设下的囚牢?
况今夜之后,她觉得逃离东宫刻不容缓。
倘或无路可走,人总是要先利己的。
崔莺眠长长地吸入一口浊气,斩钉截铁地对明钗道:“好,如果你和子初哥哥都认为有把握,此计可行,我一切服从你们的安排。”
崔莺眠虽然有过片刻迟疑,但她是一旦拿定主意,就九头牛都拉不回的人。这点明钗曾听萧子初说过,万分放心。
计划议定,崔莺眠一宿无梦。
翌日,贺兰桀出宫而去。是为了昨夜里的扶风巷刺杀。虽然他人没有伤着半点,但刺杀储君乃谋逆大罪,更何况贺兰桀一口咬定是萧子初所为,他肯定是要查的。崔莺眠就这件事问过明钗,问她这几个月萧子初是否一直留于玉京崔宅,蛰伏伺机而动,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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