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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那个时候,陈知意但凡和林路留通信,都得偷偷摸摸的拐好几道弯,找了代收点不说,为了防止被家里人发现,就连真实姓名都不敢留。
而到了现在,原因就更简单了,她和萧肃住在一起,两人还是一对早已离心的夫妻,她给林路留写着,密谋对付对方小情儿的信,难道还会大剌剌的留个家庭地址,深怕对方不能发现?
至于真实姓名,这就是个乌龙了──林路留从未问过她真实姓名,她也就从没想过要说啊!
事到如今,在读了时隔三年,知己的第一篇大作之后,林路留已经再也忍不住了。
那篇小说就像燎原的火、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是什么缪斯女神随手在人间洒下的一点牙慧,烧得林路留理智风度全无。
从少年时期开始,就是这个人最懂自己,所思所言,皆到落到了他的心坎里──甚至那些隐藏在他身体里从未发觉的、那些他自己都口舌受限无法表达的,却都能被他闲谈之间,一语道破。
发展到如今,对方随手写下的一篇小说,竟也和他近来的所思所困,不谋而合。
他必定要找到对方。
就像亚当必定要找到自己的骨血。
第10章
林路留说动就动,行动迅速的就收拾起了行李,目的地直指燕京。
林家家底颇厚,他家在旧朝时便是官宦世家,林路留的祖父还是翰林出身,如果旧朝还在的话,这资本是有资格封侯拜相的。
现在旧朝虽然已经不复存在,但林家世代积累下来的身家也不可小觑,林路留的祖父虽然已经不在政府任职了,但以前的人脉还在,在现今的政坛中颇能说上几句话。
他们家本来在燕京就有宅子,这倒是省了林路留不少麻烦。
出发之前,反而是他沪市大学办公室里的那些教授朋友们,对他颇为不舍。
“相放兄,这样一篇发人深思的好文,真的不考虑一下在我们沪市的报纸上发表吗?”
“是啊,寄都寄过来了,干嘛非要发在燕京?相放兄此次见到容与先生后,一定要好好劝劝对方。”
“就发在《丝语》上面,我和它那里的编辑相熟,必定给这篇文要个好位置!”
都是当日拜读了陈知意小说的教授们,要说陈知意写的这个小短篇,能有多么的惊为天人,那倒不至于。
不过是一方面出于爱才的心理,这样将将露出锋芒的璞玉,如果能拉到他们南面这边来,那岂不是如虎添翼,十分的让人扬眉吐气?
另一方面,则真真的是因为小说本身的价值了。
这篇小短篇放在现代,可能连一个水花都激不起,无他,时势如此,里面的思想观念,都是被人说烂了的。
但放在民国,放在这个思想刚刚萌芽的时代,却如同是一道惊雷一般,炸出了各种思想的火花。
这时代的人,太迷茫太压抑了,他们渴求着救国的法子,但却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找不到方向,而陈知意,却天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她所写下的,正是经历过这个时代的先辈,试错了无数法子、耗费了无数心血,才得出的正确的道路。
这道路宛如一道良方,虽不能立即药到病除,却仿佛一道锋利的剑般,隐隐劈开了那道真理上笼罩的乌云。
真理越辩越明,有了这个正确的引子后,后面百花齐放集思广益之下,离真正踏上这条道路,就不远了。
正是因为预见到了这篇小短篇的价值,这群教授们才会如此的不舍。
盛情难却之下,林路留想了想开口,“此去燕京,我见到容与之后,定会劝她将本文在沪市日报上发表。”
虽然不知道,知己为什么非要发表在《燕京日报》上,甚至为此还不惜拐了一个弯,将文章寄给了自己。
但这件事本来就无伤大雅,既然是她的心愿,那自己就尽力为她完成就是了。
至于沪市这边──一篇小说又不是只能发在一份报纸上,大不了到时候两份报纸同时刊登好了。这边林路留到了燕京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了《燕京日报》相熟的编辑。
他虽常年待在沪市,划分起来的话,属于是南面那一派,而《燕京日报》却是北方的报纸,两者之间的联系应该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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