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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内,一处冒着白烟,香气扑鼻的包子铺前,正站着一个披头散发,身穿破旧长袍的儒雅书生。
那书生望着一笼笼刚出锅的大肉包子,两眼放光,肚子不争气的发出了咕咕的叫声。
“哎!这穿越配置也太低了,没系统不说,还给个二五仔身份,找谁说理去!”
书生内心悲愤,心里凄凉无比。
他叫林书豪,是个凭真本事考进985的高材生。
求学期间,他认真进取,奋发图强,并没有因为考进名校而放松下来,在大学里为了能学习更多的知识,他课余时间几乎都花在了索取知识上面,连一场像样的恋爱也没谈过。
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认识了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李瑾渝,两人不管是学识还是眼界,都相当投缘,很快两人便坠入爱河。
那段时间林书豪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瑾渝的温柔,让他第一次对爱情有了重新的定义。
可好景不长,就在几天前,瑾渝生日当天,为了给心爱的女孩一个惊喜,林书豪早早订好蛋糕,并买了钻戒,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向瑾渝求婚,结果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再次醒来,他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出现在了一个破庙里,身边端坐着一个老和尚。
从老和尚口中得知,自己是被他从山脚下的河中救起。
而他也没有任何关于这一世的记忆,大脑里一片空白。
连自己的出身忘得一干二。
“哎!真是造化弄人。”
林书豪摸了摸比脸还干净的口袋,吞了吞口水,强行将视线从包子铺移开。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热闹的大街,突然躁动起来,很多折扇轻摇,儒雅风骚的公子哥们,如同发了情的猛兽,三步并作两步朝着一个方向奔去。
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喜悦!
“这位兄台,请问发生什么事了?”
林书豪拉住一位从身边跑过的俊俏公子哥问道。
那公子哥见他一副穷酸样,有些嫌弃,不过看模样像个书生,还是耐着性子说道:“杜家今天招上门女婿,只要有才华就能搏一搏,要是能博得头名,就能入赘杜家!”
“那杜家小姐,可是咱们山陵城第一美女啊!”
那公子哥双眼放光,脸带傻笑,林书豪用脚指头想,都晓得这家伙肯定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杜家小姐?”
林书豪没有丝毫有关此人的记忆,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林书豪对上门招婿不感兴趣!
不过,他以前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书中很多主角都凭借着唐诗三百首,过上了人人羡慕的种马生活。
虽然知道那都是网文作者自嗨罢了,可转念一想,做赘婿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混了脸熟啊,万一那杜小姐欣赏自己才华,随便赏个几百两银子,人生的第一桶金不就来了?
千金大小姐嘛,不都钟情于才华出众的公子哥嘛!
少女怀春的年纪,谁心中还没有个风度翩翩,独领风骚的梦中情人?
虽然这身行头有些辱没了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形象,但这不重要,自己这985的气质才是重中之重。
到时候大鱼大肉不敢说,这热腾腾的包子高低得来几笼。
想到此处,肚子又不争气的叫了两声,林书豪紧了紧裤腰带,一咬牙,加入了招婿大军。
杜家在山陵城是人尽皆知的中医世家,其药店遍布大江南北,特别是杜家大小姐,据传医术尽得家里真传,心地善良不说,人又长得美若天仙,妥妥的有颜又有钱,如此优秀的人招贤纳婿那注定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即使做好了心理准备,当来到杜家门口的时候,林书豪还是被杜家大小姐的魅力给深深震撼了一把。
只见杜家的大门前,此时已经围满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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