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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后,两人虽然能够在见面时微笑致意,却并没有趁热打铁。推波助澜的是潘宁的同桌小潮。
小潮暗恋慕远已久,听说慕远生病了,想拉潘宁一起探视。临去的时候,一时情怯,交给潘宁一封信,说,我就不去了,你把这封信捎给他。
潘宁觉得自己一个人去不合适,可架不住小潮的苦苦哀求。
“……我后半生的幸福就拜托你啦,事成后我请你吃哈根达斯。”
“你信里写什么?”
“保密。”小潮神秘地笑笑。
慕远家在郊区,院子有点败落,倒不冷清,一进去就是满园子的果蔬花木。潘宁看到挂着的小丝瓜就笑了。慕远问她笑什么,她说,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活着的丝瓜。慕远觉得她用“活着”俩字比较喜感,无比同情地说,可怜的孩子,被人类圈养坏了。
“我大概8岁的时候第一次看到真的向日葵,就在路上拉住妈妈拼命地大叫,妈,这是——”
“活着的向日葵。”慕远附和她。潘宁抿嘴笑。继续探索他家的菜圃。拨开地上攀爬的南瓜叶子,发现了一个圆滚滚的南瓜,相当惊喜,又接着扒拉,兴奋地数着,一个两个三个……然后,她又去看茄子、韭菜,好奇地问:“你妈妈种的?”
“不,都是我种的。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挺喜欢搞搞园艺的。啊,后院,后院还养了鸡和猪。”
潘宁目瞪口呆:“天哪。”
慕远笑着,“是不是也是第一次见活的家畜。”
“是,另外,实在看不出来你有这么模范,以后一定是个好爸爸。”说完,觉得不妥,吐吐舌头,连忙往后院跑。
后院比前院小,搭着两个窝,大一点的是猪窝,一群粉色小猪仔拱在一只黑母猪肚下嗷嗷吃奶。小一点的是鸡窝,一只褐羽的芦花老母鸡领着金黄色的小鸡在院子里随意散着步,不时朝猪圈瞅瞅,好像对猪们的不自由深表同情。
小鸡一团一团,毛茸茸的,看上去很可爱。潘宁禁不住捉了一只抱在怀中,小鸡却很惊恐,唧唧挣扎着。母鸡张开翅膀恶狠狠地围着潘宁转,吓得她连忙把小鸡放下,落荒而逃,还踩了一泡鸡屎。
潘宁用树枝将鸡屎拨掉,到前院跟慕远抱怨,“你们家的母鸡很凶悍啊,简直是战斗鸡。”
“那大约是你人品不好。”
“我无非接见了她的孩子,怎么啦,级别太低?喂,你在弄什么?”潘宁看慕远抱着石柱不停地杵着什么,臂上肌肉跳动如惊惶的小老鼠。她想,看不出来,这么瘦的人也有发达的肌肉。
“炒米粉。待会,我泡给你吃,可香。”
“米粉不该是长条的吗?”
“江南地区的米粉跟两广地区的米粉是两个概念,他们那是用糯米跟芝麻、黄豆一起炒了,然后把它压碎。其实可以用机器压的,我妈说不如手压得香。我喜欢亲自劳作,好像卖了力就分外的有成就感。”
“你老家在江南一带?”
“我说不清我家在哪里,我们在好多地方都呆过。我是在半路上生下来的。其实我以前的名字叫路生。”
“路生。这名字好玩。这个名字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除了我妈,就是你了。”
“那以后你别告诉别人了。”潘宁托着下巴,深沉地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该算哪里人,我爸爸祖籍安徽,我妈是牧民的女儿,爸爸在新疆当兵的时候娶了我妈,后来考到北京,我出生在北京,然后差不多3岁的时候,因为爸爸工作变动,我们举家迁到这里。”
“那你差不多算g市人,定义一个人的故乡应该看他主要成长地和认同的文化。”
“呵呵,文化,你懂的真多。”
慕远惭愧地挠挠头皮,怕她无聊,道:“不如你去烧点水吧。煤气会开吧。你看上去就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
“你小看我了,我会做西红柿炒鸡蛋的,葱花摊鸡蛋也会,还有——荷包蛋。”
“真有本事啊。跟蛋杠上了。”慕远笑起来。
潘宁也笑,“没关系的,我爸说,不会做家务的女人有福气,以后就不用蓬头垢面地呆厨房了。我今后一定找个保姆型男人,好比你就挺合适的,呵呵,别脸红,我在开玩笑。”
慕远家格局很简单,一个堂屋进去,一边一个厢房作卧室,堂屋后就是厨房。潘宁找到一只铝质水壶,没发现自来水龙头,灶边有水缸,一只葫芦瓢静静地卧在上方。潘宁就一瓢瓢舀满壶。感觉他们家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
水开的时候,慕远进来了。米粉已经磨细了,幽幽地散发香味。
“好闻。”
“待会儿更香。来吧,将水冲上来。”他分成两个碗,均分了米粉。潘宁提着壶,哗哗冲。
“太多了,够了。”
两人用筷子舀着,浓郁的香气果然扑鼻而来,潘宁巴不得地舔了一口。
“要糖吗?”
“要。”
慕远给她一勺糖,“够吗?”
“不够,我喜欢甜一点的。”
“小心吃多了蛀牙。”
慕远一点糖都不要,他喜欢品尝食物本来的味道。他们俩一人端一碗在院子里静静地吃。看着淡红的日头擦着树梢一点点沉下去,天色变成钴蓝,而紫茉莉不知什么时候开放,一簇簇的,跟他们一样,散着小小的欢乐。
潘宁端着碗在菜圃中走来走去,时不时地蹲下,近距离地欣赏那些植物。脑袋后的马尾随着走动自然地甩着。这时,阳光已经若有若无了,阴影分外浓重,她在慕远眼里就变幻成一桢薄薄的剪影,有着深刻的五官和一气呵成的线条。他第一次体会到女孩子身体的美,同时为这美感到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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