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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前世,前夫?
“明珠回来啦,快进门,这不是宋知青么,人越来越俊了。”
以前王春妮看沈明珠,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自打她考上大学,王春妮见了沈明珠,就像看到行走的钞票一样,那热情的呦。
“大娘好,放暑假了,我回来看看老乡们,也顺便探望一下在这边写生的表妹。”
宋衡书扶了扶金丝边眼镜,笑的温文尔雅。
屋子里,刘嘉悦正惶惶不安,听说表哥了,急急忙忙奔了出去。
待看到宋衡书时,她眼中含着泪花喊“衡书哥,你终于来了。”
其他人也跟着出了院子,沈明星头一次和本文男女主打了照面。
沈明珠穿了件玫瑰色真丝连衣裙,胸前微微挺起,浓密的眼睫毛根根分明,唇上涂了红艳艳的口红,脚下还踩着双洁白的小皮鞋。
大学果然是整容院,沈明星都有些认不出沈明珠了。
在看到二人的那一刻,她脑海中许多迷雾,突然散开了。
沈明星终于想起来,为什么原主要处处跟沈明珠过不去,屡战屡败毫不气馁。
因为在原主看来,是沈明珠抢了她的意中人。
这账算起来有些复杂,沈明珠没重生前,丈夫是青梅竹马的高中同学,后来对方中年迹渣了她,她在穷困潦倒中死去。
宋衡书和沈明珠曾有过一段隐秘恋情,还私下牵过手亲过脸。但那时候宋家还没翻身,沈明珠在结婚前,打了退堂鼓,劈腿跟成分好家境富裕的高中同学在一起。
堂妹沈明星喜欢俊俏小白脸,主动追求宋衡书。宋明珠结婚后,大约是他刚受过情伤的缘故,俩人闹出未婚先孕的事儿后在一起了。
当时人人都不看好宋衡书这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成分还差的城里知青。
没想到世事无常,恢复高考两年后,宋衡书不仅考上了大学,还下海创业成为大老板。
沈明星好吃懒做,就因为嫁了好男人,一辈子衣食无忧,受尽娘家这边亲族的追捧。
沈明珠勤勤恳恳忙了一辈子,没落得好下场。
她曾无意中,听宋家嘴碎的亲戚提过,宋衡书的婚事是被算计的。他当初在大梁村有个很喜欢的女人,温柔善良又勤快,根本不是沈明星那个懒婆娘。
那个温柔勤快的女人,除了她还会是谁
沈明珠只觉造化弄人,她亲手拒绝了一生的幸福,让真爱自己的人,和堂妹成了一对怨偶。
重生后,沈明珠拒绝了狼心狗肺的青梅竹马,主动挽回被她劈腿伤害的宋衡书。
原主当然不乐意,打从宋衡书来大梁村的第一天,“沈明星”就看上他了,还跟堂姐妹们分享自己的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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