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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宋煜和苏朝云一起,跟随齐王府车队,朝临安方向而去。
五百里6路,不赶的话,大约六七天就可以到达。
这段路再无任何风浪波折,既无江湖中人拦截,也无妖鬼作祟。
路上途径一些城镇时,倒是受到了许多读书人的关注。
即便在建康宋煜没有再说一句名言,也未作一篇诗词,他的名声还是传遍了整个江南士林。
有人大加赞赏,觉得煜公子真名士也!
有人不屑一顾,认为不过是个江湖草莽,能说出什么至理名言,肯定名不副实。
捧也好,踩也罢,一开始就没想过混文人圈子的宋煜莫名其妙的在读书人群体当中火了。
就连在临安等着宋煜的李朝恩,听到这些消息后也有点哭笑不得。
“行吧,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日后去到任何地方,官面上那些事情,有他出面,可以轻松很多。”
如今的监妖司,早已不是北赵那个时代,专门负责处理各种异常事物的部门了,更加接近于宋煜所熟知的明朝锦衣卫。
啥几把事都管,权利大得很。
因此从这里出去的人,通常都不怎么受待见。
畏十足,敬却几乎没有。
如果真能阴差阳错出个被外界高度接受的人,那么对整个监妖司来说,还真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扭转很多人过去的刻板印象。
李朝恩专门把这件事汇报给了官家,官家听后也觉得不错,再次对宋煜提出赞许,甚至表示有机会的话,很想见见这个年轻人。
人还没到,名声就已经传开的宋煜在齐王府马车进入临安城的那一刻,也忍不住顺着窗子向外看去。
四月初的临安花香鸟语,草长莺飞,天气已经开始热起来。
入城之后,外面各种繁华景象让宋煜在心里直呼看见“活着”的清明上河图了!
这种跨越时空的感觉甚至让他充满感慨。
也终于明白为何诗人会写下“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这样的诗句。
像他们这种规模庞大的车队,从建康一路走来,路过任何一座城镇,都会成为被围观的对象。
但在这里不会。
这座城实在是太繁华了!
街头巷尾人流不息,马车道上的车队尾不可见,各种叫卖声音在街道两旁此起彼伏。
大酒楼小食肆飘香数里……
这场景,在宋煜看来比后世好多了!
不仅繁华,还很接地气。
其实烟火气是种非常玄妙的东西,能让人既欣喜又踏实,莫名的心安和感动。
原本按照宋煜的想法是先找家客栈安顿下来。
苏朝云却让王府车队直接前往丰豫门附近,距离西湖不远的一套大宅。
“咱家知道你这孩子从小要志气,不肯轻易接受别人馈赠,但既然你已经叫了咱叔父,就不可以跟咱见外。这院子风景秀丽大小合适,各种生活用具齐全,丫头仆人也足够,你就先在那住着,大总管这两天应该就会抽时间见你,你有个心理准备。至于其它,我之前就让游隼传信,交代给这边的管家了,回头有什么事情,你直接吩咐他!”
苏朝云话都说到这份上,宋煜只能听他安排。
车子来到宅院门口,众人下来之后全都有些被惊呆了。
如果不说这里是住宅的话,说是公园都有人相信。
从占地面积来看,比寒江城世子送的那套……只大不小!
这可是寸土寸金的临安府啊!
此时已有一大群丫鬟仆人等候在门口,看见苏朝云,齐齐躬身施礼。
苏朝云摆摆手,把管家喊到身前。
“孙管家,这位是宋煜宋公子,你可以叫他公子,煜公子,亦或是主人,从今往后他的话就是咱家的命令。”
管家大约五旬左右,之前已经得到通知,闻言顿时面带微笑,对着宋煜躬身施礼:“孙平见过公子!”
“孙管家客气了,我与一众家眷暂时借住此地,给您添麻烦了。”宋煜微笑着回礼。
“行了,借住不借住的,舟车劳顿,大家也都累了,赶紧进去安顿下来。咱家就先走了,回头再过来看你。”苏朝云又看了眼其他那些男女仆从,阴测测补充了一句:“你等都听好,不可怠慢公子!”
随后冲宋煜挥挥手,登上早在一旁等候的专属马车,迅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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