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忽的,九思轩安静下来,风在此间也不流动,下人们也站成了一棵树,无论从里往外看,还是从外往里看,都是一片静谧。
“伯伯!”莫聆风的叫声甚是响亮,震得人的心都在胸膛里一个猛跳,“我写了字!”
赵世恒立刻露出一个笑脸,伸出手摸摸她的脑袋:“聆风懂事了,伯伯心里高兴。”
莫聆风指指点点,告诉赵世恒哪个字是自己写的,哪个字是程廷写的,哪个字是邬瑾写的。
赵世恒颇具耐心,顺着她的手指一一看过:“你写的好极了。”
程廷伸出脑袋,忍不住道:“当真?”
赵世恒看他一眼,顷刻之间变了脸,程廷打个哆嗦,默默把脑袋缩了回去。
莫聆风又问:“那他们两个的好不好?”
赵世恒挑出程廷的草书:“不好。”
随后他挑出邬瑾的正楷:“最差。”
程廷瞪大了眼睛,满脸不敢置信,手指悄悄一戳莫聆风后背,小声道:“你家请的先生怎么是个睁眼瞎?”
此处不是州学,学子多,先生少,屋内本就安静,他说的话立刻传入了赵世恒耳中。
赵世恒居高临下看他一眼:“你觉得我说错了?”
他眼中有种平静的黑暗,仿佛是见过了世间最好的,又忽然堕入深渊,领略过两重风景后,看任何人,任何事,都再生不起波澜。
程廷让他一眼看的头皮麻,连连摆手:“没有,先生真是慧眼识珠,比州学里的先生强多了。”
赵世恒摇头一笑,问邬瑾:“你也觉得我眼瞎吗?”
邬瑾也是诧异,但是听赵世恒说话时,他用心分辨过,赵世恒并非故意为难他,而是真的这么认为,因此认真道:“学生愚昧,不解其意,请先生赐教。”
赵世恒盯着他的脸,见他容色始终恭敬谦卑,眼跟心连在一起,通透敞亮,气度是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清和正,暗自满意。
“既然你们已经写了字,第一堂课,就说说字。”赵世恒走到孔圣人像前,在玫瑰椅上坐下。
他高坐椅上,三位学生正坐于,仰望于他,使得他面目越高深莫测,在烛火下阴晴不定,威严重重。
“邬瑾的字,太怯,不敢下,处处掣肘,因此只能写小字,不敢写大字,然而小字又无大字之体格气势。”
“纵然邬瑾勤勉,将字写的十分漂亮,仍然难掩其怯,若是解试,百中取一,倒是能过,可若是想过省试,难,究其原因,便是所用的纸低劣不堪,致使他缩手缩脚,长此以往,字也跟着怯了起来。”
他语气淡然,声音不轻不重,然而振聋聩,惊雷似的在邬瑾头顶炸开。
在州学里,他的字中规中矩,从未有讲郎提过此事。
而赵世恒一眼便看出了他字里的不足,连缘由都讲的明白。
赵世恒从方桌上的架山上取出一管宣城诸葛,亮给三人看:“世人都说白屋出公卿,实则不然,用此宝帚劲毫,可添其字之劲妙,若用鸡毛,不足两百字,必败之。”
程廷这回认为赵世恒不是睁眼瞎了,而且比州学里的先生更有学问,壮着胆子问:“那字要写成什么样才算好?”
这一世,本宫只想躺平。...
简介关于魂穿大唐林美美,作为林大富豪的宝贝千金,除了坐吃等死,别无所求,她的人生座右铭是要做一只快乐且自由的米虫无忧无虑的大小姐,林美美从出生那一刻就很清楚,她这一辈子,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舒舒服服的活到死。惹祸,打架,恶作剧,调皮捣蛋,拉帮结派,她什么都敢凭什么凭她有个土豪爹,就算林美美把天捅个窟窿,爱女如命的林老板,也会视金钱如粪土的给通通摆平林老板的人生信条是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叫问题。但是,林老板或许这辈子都没想过,阎王不收阳间钱。而林美美更没想到,原以为是红颜薄命,这么快就要跟荣华富贵说拜拜了不想她身体挂了,魂却穿了好吧,穿了就穿了,谁嫌命长不是?可是人家女主一般穿过来,不是美若天仙,倾国倾城,就是天降神通,聪明过人。可是她呢?她相貌平平,才智平平,胸更平平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她名义上的老公,被尊称为王爷。虽然没了土豪爹,但好歹还有个王爷老公,为了林美美的人生大计舒舒服服活到死,所以,林美美来到新世界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一心一意的为她家王爷遍寻美人,勤勤恳恳的为王爷选妻纳妾,林美美坚信,王爷就是她下一任土豪爹...
简介关于特种兵穿越成古代文武奇才父亲含冤而死,母亲被逼装疯,儿子重蹈覆辙,现代特种兵穿越而来,复仇,武举,当官,起兵为原主,为父母,为女友,快意恩仇,智斗各种角色。这天下,有我邱索,谁与争锋?故事曲折离奇,劝人为善,充满正能量,读之爽快至极...
霸总冷酷拽老婆我错了...
(闪婚先婚后爱男女双洁甜宠文)被催婚催得头疼无比的唐意欢,在相亲会上,找了个看起来顺眼的男人闪婚了。后来闺蜜告诉她,a城女人最想嫁的男人排行榜,她的新婚老公高居榜。相亲当天,闪婚豪门继承人...
简介关于捉鬼高手我就是天师身伴鬼气而生的秦风,被张天师抚养十八年,有朝一日授令下山,还未镇邪扬名,就先被靓丽女子破身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