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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看到葉明欽的旗幟,高高地張揚著飄在最高處。
內側兵馬已經被組織了起來,精兵頂在最前守衛,騎兵出陣衝鋒,民夫在後,整體展現出一種臨危不亂的氣度。
只是越靠前,組織度越好,越往後,便越混亂些。
千金帶著人落地,立刻便被民夫發現,上前盤問。
這就是為何千金要帶著手裡這個累贅了,她踢他一腳,讓這個本地人去應付盤問的民夫。
那民夫本是徵召來修長城的,因為此時人手短缺派去後方巡邏,本就是趕鴨子上架,偏偏千金帶來那人是個監修,嚴格來說算是民夫的上司。
他怕千金,怕葉明欽,怕軍法,也怕那匹沒有馬鞍的馬,卻斷然不怕一個民夫。
勒緊腰帶,止住胃中翻騰的嘔吐之感,上前一腳,大喝道:「嚇了你的狗眼,認不得老爺我!」
前方打得火熱,他就在後方與民夫掰扯,千金之前對他的評論實在不錯,就是個累贅。
不過這戰場上累贅實在是算不上少的,這裡本是修長城的工地,民夫多得可怕,他們是打不了仗的。
不僅打不了仗,還得防著他們趁亂逃跑。
這些民夫來修這長城,服這苦役,可不是心甘情願為了保家衛國才來的,就如同二狗他爹一般,如同花崗鎮那麼多人的丈夫、父親、兒子一般。
都是被抓來的。
甚至為此家破人亡。
葉明欽在這長城布置許多兵力,防著這些民夫起義逃跑的原因,要更大於抵禦紅毛入侵。
這次紅毛入侵,固然是件慘事,對於許多人來說……卻也是個機會。
千金舉目望去,葉明欽所攜帶的精兵,除了前排刀刃向外,另有後排士兵,同時舉起刀刃對後陣民兵嚴加警戒。
「這仗打的……他一對二麼?」
千金低下頭看了一眼身上剛換上的衣鞋,嘆了口氣,混在人群里在地上打個滾兒染上滿身塵土,然後往前去。
現在她所在的位置,別說敵人了,就連葉明欽的兵長啥樣她都看不清。
眼前身後全都是民夫,手裡連把刀都不發,衣服也都是布衣,甚至根本沒有衣服可穿——重體力徭役很費衣服的,天氣允許的情況下,他們都光膀子。
那一身皮肉比衣服要便宜得多,磨爛了還能長好,是可以損耗的。
千金雖然在地里滾了一身塵土,但是有一身好衣服穿,又有一把刀,橫行在軍陣之後,算得上是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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