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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露又道:“对了,我想起来了,听那掌柜的说,这还是十多年前有人当的死当呢。当铺就是京城中的恒隆当铺。”
兰奕欢沉吟了一下,韩露却已经很爽快地将簪子塞到了他的手里,说:“你既然有用,就拿走吧。”
兰奕欢正想着跟她说给她银子能不能买过来,没想到韩露这么痛快,连忙说:“我给你银子。”
他说着杵了旁边的兰奕臻一下:“钱钱钱!”
“……”
兰奕臻被兰奕欢一肘子杵到了肋下,本想说什么,还是忍住了没说,默默地从袖子里面摸出一锭金元宝,递给了韩露。
没有兰奕欢的时候,兰奕臻出门从来不带钱,是个十分潇洒的太子殿下。
自从养了兰奕欢,他时不时要带着孩子出去玩,买花灯风车泥人糖葫芦,看见可怜的叫花子还得往要饭的破碗里扔几个子。
于是,操心老哥也就养成了随时带钱,随手掏钱,随处给钱的“三随”良好习惯,或者应该说,除了钱之外,兰奕欢需要的东西基本上都能从他的袖子里摸出来。
除非装不进去。
可兰奕臻把金子递过去,韩露却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要。你救了我和我爹一命,难道我们两个的命加起来还不如这银子值钱吗?公子想要,拿走就是。”
兰奕欢看她说的坚决,也就不再劝了,哈哈一笑,说道:“那行,那就多谢姑娘了。”
韩露说:“也谢谢你救了我和我爹的命。”
兰奕欢把簪子收起来,一拱手笑道:“客气!”
他这趟出去,特意在外面多逗留了一些日子,沿途跟三教九流的人谈天说地,学到了不少江湖规矩,毕竟以后就要离开宫廷过那样的日子了,所以要多多汲取,多多练习。
比如打抱不平,比如刚才那一拱手,都很是种江湖豪情的味道,他自觉不错。
于是兰奕欢保持着这种精气神,转过头来,颇有英雄气概地跟兰奕臻说:“二哥,走吧!”
兰奕臻气定神闲,脚下一动不动:“外衣穿了吗?”
兰奕欢:“……忘了。”
他刚才从大雨中进了客栈,把湿了的外衣脱下来放在旁边晾着,结果就根本忘了这件事,连忙要找。
兰奕臻却比他自己还熟悉他的衣服,已经直接从旁边的椅子靠背上把兰奕欢的衣服拎起来了,将两只袖口对着他给他穿。
兰奕欢在哥哥手里穿好了衣服,兰奕臻又问他:“行李拿了吗?骑马来了吗?住店砸店的钱给了吗?头怎么散着,簪呢?”
兰奕臻说一句兰奕欢愣一下,又连忙指使侍卫去楼上拿了行李,去马厩里面牵了马,从桌子下面捡起簪,又找到吓得藏进菜窖里的客栈老板,把刚才兰奕臻没给出去的那锭金子给了他。
英雄感到有些气短。
偏生兰奕臻还要取笑他:“你这样子,还成天的想往宫外跑,也不知道在外边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
兰奕欢最听不得这话,立刻说:“我那是因为看见你来了,一高兴才忘了的!”
再说了,他也知道,有兰奕臻在,他就用不着费脑子,兰奕臻不在的时候,他才不这样。
这整个天底下也就只有兰奕欢敢这样梗着脖子跟兰奕臻喊了,兰奕臻偏生像是被这句话戳中了,弯起眼睛笑了一下,冷峻的气质顿时化作温柔。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小祖宗指使的团团转,总算什么都折腾好了,才要前呼后拥地出门。
兰奕欢又想起了什么,俯身在那个刀疤男身上摸了摸,也找到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放在了客栈门口的桌子上,笑道:“你们刚才耍横耍的挺威风,今天大伙在这客栈里的吃喝,不如也都给请了吧。”
周围的人免费看了场有惊无险、大快人心的热闹,此时听说还能免费吃喝,都是十分欣喜,欢声雷动。
很快,兄弟两人就带着随从,消失在了雨夜之中。
门关得不太紧,侍卫带上之后,被风一吹,又“吱呀”一声开了。
最初给众人讲故事的那名汉子说道:“我去把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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