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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了一下,在原书名上又加了一个字。
盗墓,那是跟死人有关的事情,所以他加了一个“死”字。
——《死鬼吹灯》。
书名创建完毕。
看了看,又感觉这书名有些奇怪:
“怎么感觉像是刘备文一样?本来应该是阴森恐怖的气氛,加了一个‘死’字,竟然莫名的暧昧了起来。难道,这就是中文的魅力吗?”
想将那个死字给删掉,鼠标点到了那里,又犹豫了:
“还是不要删了,让别人误会是刘备文也不错,还可以吸引一些老色批来看,流量更大。”
决定了,就这个书名。
书名创建完毕,然后搜寻着记忆,写下了“引子”这个标题。
开始正文。
原文的第一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因为太有趣了: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
一大段话,按着键盘啪啪啪啪的就打了出来,都没用一分钟的时间。
“写书,不难嘛,”他心里想着,“只要肚子里有货,怎么会难呢?”
继续打字。
然后就愣在了那里:
“那啥?”
“接下来是怎么写的?”
他记得引子的第一段,是因为那一段套用的是流传很广的一段话,他觉得这种套用很有趣,所以记起来毫不费力。
但接下来的内容,涉及到了盗墓的一些知识。
几部《鬼吹灯》他都看过,一些相关的知识也在小说里面体现了出来。
可是怎么将那些知识串联起来,形成一篇简短而有力的文字,他还真没有那样的能耐。
他试着按照自己的理解写了半个小时,修修改改,最后整出了两三百个字,完全就是名词的堆积,一点黏性都没有,怎么看怎么别扭。
就这样松散无力的文字,能成为万人追捧的热门作品?
骗鬼呢!
最后,全删了。
把前面那一段也删了。
想了想,将引子也删了。
“算了,这只是一个引子,有没有都不重要,还是直接从故事开始吧。”
修改了标题,《第一章:白纸人》。
正文,写下了第一句: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
犹豫了一下,觉得做人不能那么无耻,连别人的祖父都要剽窃。
于是又改了一下,将“胡国华”这个名字改成了“严国华”。
“我的祖父叫严国华……”
这才安心的继续写。
但是,两只手放在键盘上,手指愣是按不下去。
“接下来该怎么写呢?”
“故事我记得,可具体该怎么写呢?”
“要怎么写才能够让这个故事生动起来,吸引别人看下去呢?”
卡壳了。
这个时候,他只想去问一下那些文抄公:
“你们是怎么做到靠着记忆将一本百万字以上的小说抄出来的?”
“这科学吗?”
打出书名,就要点创建的时候,严鑫又有一些犹豫了。
感受到了良心的谴责。
“做人不能那么无耻吧?抄袭也得讲个基本法,不能原封不动的照抄。”
犹豫了一下,在原书名上又加了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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