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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凤栖没敢开车,目标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剑步行,深恐一个不注意便被射个透心凉。
进入市中心,在大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两条街外。
一位短女子站在一栋四层的老建筑屋顶上,打扮得英姿飒爽,身材极好,提着一张遍布着火焰纹路的古朴长弓,腰间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吴名丽华。
也是一位天选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门上,一动不动,
她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
距离!
但仅有距离还不够,还得锁定目标,在保持距离的优势下锁定对手,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射杀,才是最为稳妥的策略。
吴丽华不喜欢冒险,迄今为止,杀过的两个天选之子,实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个被她拉开距离,用箭活生生耗死。
对于这场猎杀,吴丽华毫无心理负担。
尤其是杀男人。
人类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为了生活出卖肉体,尽管靠着男人的钱她拥有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能减少她对男人的恨。
无数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当人看,鞭挞着她的尊严。
如今世界变了。
吴丽华得到了修行功法,还有一张古朴长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此异常珍惜,一直以来,她心中有句话要告诉那些臭男人。
没了出身,你们屁都不是。
同一起点下,我吴丽华会比你们做的更好,活的更久。
仅此而已。
以前她说不出,因为她只是一个低微的靠身体的女子,如今她可以的,因为她有了修行功法,还有手中的长弓。
射日。
弓名就叫射日。
吴丽华很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日字作为动词,她听过无数次,每一次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所以厌倦这个字。
长弓射日,多么美妙的名字。
射穿天下男人的心脏!
半个小时过去,肯德基大门依然紧紧关闭。
吴丽华蹙眉。
隐然觉得不对劲,但还是耐心等待……远程拖杀,耗的不仅仅是对手的心力,作为主动的一方,也会心力憔悴。
继续等。
一个小时过去,那个佩剑的青年依然没有出门。
吃个肯德基要这么久?
吴丽华尽管怀疑,但她不愿意冒险去查看。
也许他藏在里面引自己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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