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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要吃辣的。”他话题转得飞快,我差点没接上:“行行,我去问问酒店有什么吃的。你赶紧躺下休息吧,头不疼了还得捂一身汗出来才算好转。”
叶慎寻悻悻地扁了扁嘴,孩子气尽显。
“那么麻烦。可是,为什么不给我吃感冒药?”“一时半会儿哪里去给你弄药?”“出门时用人都会准备这些的啊,就在车子后备箱。”
我崩溃:“你不早讲!”
酒店吃的倒是有,口味却都偏甜,叶慎寻只看了一眼,就嫌弃地转过头。我忍住将他扔出窗外的冲动,小女佣似的端着盘子出门,借了酒店提供的自行车,去附近的集市。
来的时候特意望了望琳琅满目的集市街,有许多风味小吃,好像还有土豆圆。原本想打电话叫盛杉带回来,谁知她和叶慎星玩嗨了,谁都不接电话,我只好自己跑一趟。
集市离酒店将近三千米的距离,不过一路毫无遮挡的风景,令我骑行的这段路程不知不觉变短。
到了集市,果然有土豆圆。我还顺手带回一种叫“hoppers”的小吃,用米糕汁淋做,小碗塑形。只是回程时又下起了雨,我以手为伞护着篮子里的东西,深感遇见叶慎寻是我的不幸。
出门前,叶慎寻叫我将房卡抽走,避免他睡着了听不见门铃声。
“每隔半小时你得进来查探我的状况,万一我病死在里边怎么办?”真是好惜命呀。
我飞奔着上楼,一手捋头发一边刷卡开门,他果然已经睡着,呼吸静静地喷洒在白色枕头上。我尝试着轻叫两声,他没反应,我靠近叫,他突然睁眼,长睫毛扑闪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还冒着一点点热气的食物。
“你从哪儿拿的?”被子遮住了他的嘴,声音听起来有些瓮。我顺势往床头柜上一放:“集市。”说完莫名觉得不妥,多此一举地解释,“反正你睡觉,我待着也无聊,就去逛了逛,顺便带回来的。”
叶慎寻保持躺着的姿势,似笑非笑:“没想到我随口一句话,你这么上心哈?”我尴尬得无地自容:“我不是上心,我是怕你生气上火,开除我。”说完就要走,突然一根尾指从后面勾住我的,电流转瞬滋滋地直抵大脑。
我浑身滚烫,转过头:“你、你还有事吗?”他瞳光重了:“没有。”
“那赶紧放手啊。”
“不打算放了。”
他稍微一用力,将我拉近,整个人突然带着股说不出的邪气:“程改改,那天晚上,你不是问我,究竟有什么方法可以快速忘记一个人吗?现在,我告诉你。”
指间陌生的温度令我无法思考了,企图抽回,叶慎寻干脆将我右掌整个握进手,压得更紧,惑人的声线流泻。
“其实很简单,”他顿了顿。
“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去爱另一个人。”
好像预感到接下来的话,我心慌得厉害,哈哈哈傻笑说:“好了,我承认了,我的牙尖嘴利都是伪装而已。我充其量就是一纸糊的姑娘,最擅长咋咋呼呼吓唬人,我斗不过你叶公子,以后老板怎么吩咐我就怎么来,绝不和你作对了,更不斗嘴!”
他稍微起身,被子拱出半个弧形,牢牢盯着我,片刻过,笑容像蜜糖被火化开。
“难得你对自己有那么深入的了解。不过,”他眸色更黑,死死钳着的五指依旧没有要松懈的迹象,“我是认真的。”他一锤定音。
不会吧?真给盛杉说中了?水是可以往高处流的?哦、不,人的审美是可以下降的?哦,不,我究竟想说什么。大脑嗡嗡作响之际,我感觉叶慎寻说话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我要很努力,才能收集他想表达的所有信息。
“怎么说呢?程改改,从一开始就对你很好奇。没见过这样的,说你是个白痴,又总能察觉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承认你那劳什子电视台给的称号‘天才少女’,又常常遇见你犯迷糊的样子。很容易相信别人,又不轻易真的靠近谁。有的事情认死理儿,其余时间又特别没原则……”
“其实,我是个很了解自己的人。当然不相信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可是我忠于,也敢于面对自己的感觉。所以,程改改,至少现在这一刻,我很想靠近你。”
这到底算告白,还是什么玩意儿……
叶慎寻似乎洞悉了我的心理状态,直着脖子看我说:“你可以当作……一个商人迫切地想研究透自己正在研发的产品吧。或许等某一天,产品研究透了,腻了,大家好聚好散。当然,相对应地,我也就不介意你利用我来忘记魏光阴。”
他为我解了惑,不是告白,是交易。
可突然耳闻那个名字,我心跳得更加剧烈,几乎喘不过气,面前男子却不罢休,将赤裸的真相剖开在我面前,血肉模糊。
“喜欢这种感情是暂时的,但厮守却是一辈子的。很明显,他现在选择要厮守的人是你的妹妹,程穗晚。我想,为了不给对方添麻烦,你应该需要我这个战友。”
叶慎寻很会找人的软肋,怪不得能自己在商场打拼还无往不利。我没他那么厉害,我只想要很平凡的生活而已。
“谢谢您的好意和‘暂时’的看得起。不过,我不想把简单的世界弄得复杂。我不会插足穗晚和魏光阴之间,也不需要在了解我的人面前惺惺作态。”
这次,扣着我的手终于松开了,男子喉咙溢出笑意:“真是太不了解人性了,程改改。只要有你存在一天,对她来讲,都是威胁,毕竟你和魏光阴相识多年的基础,很难令人不多想。而且我不相信,你没感觉到和对方之间相处模式的变化。”我想起临来前与程穗晚小心翼翼的每次谈话。“这……”他耸肩,“那就是有啰?那你还觉得不需要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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