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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0(第1页)

仇一客和酒井兰赶到广场的时候,“女王的下仆们”已经全部陷入崩溃,人人都杀红了眼。

生命在这一刻变得比脚底的泥更轻贱,失去了理性的野兽互相啃噬,鲜血染红了日光。

广场东面的罗马式钟楼下,东方面孔的黑青年和金棕色头的天人正在厮杀。

“厮杀”只是比较委婉的说法,其实谁都看得出来,洛里斯游刃有余,反观北归,不但连敌人的衣角都没碰到,身上还受了好几处伤。

除非北归刻意隐藏了实力,否则这场战斗的胜负已经可以预见了他一定会输,而且输得很惨,或许连命都要赔给对手。

事实上,北归已然尽了全力。

他绝对不弱,只是敌人太强了。

2o2o年末世来临的那会儿,洛里斯在阿尔卑斯登山,感染了信息素之后他直接睡在了雪地里,一睡就是三年,醒过来过现自己变成了天人,而且似乎还挺强的……事实是强得离谱,他成了史上第一个一出世异能就是s级的变异人。

两人都住在利贝诺那会儿,洛里斯就比北归能吃耐打跑得快,现在洛里斯成了s级天人,他们之间的差距瞬间就无法用量词来形容了……打个比方,北归辛辛苦苦用数年时间爬到了阿尔卑斯的山顶,而洛土豪一夜之间就乘着火箭登上了月球……

现在的洛里斯有多强,仇一客最清楚,半个月前他和洛里斯交手,他断了两根肋骨,对方只青了一根指头。

也是这一场相斗,仇一客终于确定了洛里斯根本没放下。所有人都在向前走,他却把自己留在了刘楚楚死掉那个夏日。

懦夫。

给自己接回肋骨的时候,仇一客瞟到衣角的血渍,突然想起了第一次遇到刘楚楚时的情景。

那时他又一次寻仇失败,倒在湿地里,大雨倾盆,他感觉自己就快变成身下烂泥的一部分,却迷迷糊糊地听到三个自远而近的脚步声,接着女孩子的声音惊诧地响起“哎,这里躺着个人!”

——那就是他们的初逢,当时刘楚楚身旁还有两个人,修生生和酒井兰。

当然你不能指望修生生和酒井兰会主动救人,事实上自从毛寸头死后,放眼整个利贝诺,不计得失的傻子也就只有刘大姑娘这么一人了……所以仇一客真该感谢刘楚楚,讲真这要是放在古代中国他就该卖身葬父以身相许了,即使放到现在来看,救命之恩也不是件小事儿,对着恩公,不说恭恭敬敬,至少你得礼让三分吧?

然而仇一客的道德水准远远没达到及格线,这小子属白眼狼的,养好了伤一声不吭就走了,拖着他那小身板儿,继续他的寻仇大业……

一遍遍地复仇,一遍遍地失败,几乎每次都是惨兮兮地被刘楚楚捡回来。

如果“圣母”这个词没被用滥了的话,用在刘楚楚身上真是最合适不过。

这姑娘简直不像人生人养的,正常人能有她这么缺心眼吗?能有她这么不撞东墙不回头吗?她懂不懂什么叫独善其身什么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个脑袋少根筋的姑娘绝对是利贝诺一朵奇葩。

但谁也不会真的讨厌这样的人。

仇一客不会,其他人也不会。洛里斯拿她当妹妹,谁打她主意他就收拾得谁终身不能自理。

修生生十七岁那年,凶兽们聚在一栋废弃大楼里,计划着完成最后一件事,然后就一起离开利贝诺。刘楚楚提议给他们的小团体起个响亮的名字,众人纷纷响应,最终定下的名字是“深渊”。

名字有了,接下来就该确定团队领,刘楚楚投票给了修生生,其他人没意见,修生生本人也同意出任,他只有一个要求从今以后,所有人必须唤他“队长”。

多大点的事儿,刘楚楚当即拍板宣布以后大伙儿都得管生生喊“队长”,谁坏了规矩就自己找个电脑主板跪着去。

见证了这一幕仇一客觉得,修生生那时脸上的笑,大约是在高兴自己终于能从那个奇怪的叠名里解脱出来……

队长的人选确定后,刘楚楚又拿出了她从利贝诺a区带出来的塔罗牌,让所有人过来抽牌,说抽中的塔罗牌就是他们以后的代号。北归不在,他的塔罗牌由刘楚楚代抽。

她抽中了“倒吊人”,有点不开心,于是洛里斯用他的“星星”和她换了“倒吊人”。

第二天,刘楚楚死了,洛里斯重伤,那副塔罗牌也在大火中成了一把灰烬。

“深渊”小队离开利贝诺的计划彻底失败了……不,还是有一个人离开了利贝诺的,那个人是北归。

仇一客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洛里斯变成天人之后,没第一时间去寻北归的晦气。

想不通,他也不再想了,他只要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就行。

譬如此刻,他明白自己该出手了。

“宇宙起源”,洛里斯伸展双手模拟宇宙空间,随后将形同太阳系的八个光球阵列释放出去,能在瞬间造成大范围的破坏。这一招仇一客尝过,如果真让洛里斯施展出来,整个广场都会变成废墟。

不止是北归,在场的都要非死即伤。

仇一客冲了出去,余光里看到酒井兰也掠了过来,显然她也察觉到了那些光球中蕴含的恐怖能量。

洛里斯仿佛毫不意外,黑翅一挥身体腾空而起,避过了酒井兰的大剑,同时左手的光球变成光盾挡下了仇一客的雷击。

仇一客落在北归身前,口气不耐“滚边去。”

北归抹去嘴角的血,笑“boss的一半血条都让我打下了,你现在让我走?”

真敢吹,还一半血条,你自己才是红蓝全空了吧。

直接冲嘴硬的死鸭子放了一道雷击,听他嗷嗷叫着滚走,仇一客心里总算痛快了些。

他曾对唐千鹤说洛里斯是懦夫,而北归,这个人似乎是懦弱的反义词,他所做的事,每一件都在旁人看来都需要莫大的勇气。

北归从来不是什么好人,但他够真,真小人。他敢从西西里岛跑到利贝诺当卧底,一当就是三年,骗得所有人团团转;也敢在明知某条信息多重要的时候,致意把它泄露出去,让凶兽们辛苦准备了许久的离岛计划付之东流;最后被人用剑指着心口,还敢理直气壮地说我就是来玩无间道的,一开始我接近你们的目的就不纯,谈不上什么背叛,你用“背叛”这个罪名杀我,我就做了鬼也不服。

这货气势太足,仇一客本来已给他想好了一百八十种死法,但突然之间,他真觉得自己有必要先和他理论一下他究竟罪在何处……

最终那一剑还是落了下去。这一剑是为他背叛了“深渊”,无论他再怎么巧舌如簧,人心自有评断。

一剑刺出,他胸腔里的火也散了。再见面时,看着这个昔日同伴,他心里没有太多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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