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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范仲淹
“看看,你还喜欢吗?”
瞎毡把手里的东西一字排开,有宋朝贼配军黥面的烙铁,有大夏野利遇乞最喜欢的青铜颈拷,还有辽国刑问犯人最喜欢用的铁骨朵。。。。。。
“还是说,你都喜欢?你想想,如果你被这些东西打下烙印,你说,你还能回青塘做你的二王子吗?哈哈哈哈哈!”
“瞎毡!你我一母同胞,在今天之前,我从未想过害你性命!”
“怕了?你求我啊!你求我,我就只给你用一种,我保证不把你弄死,你看,我对你也挺好,我也从未想过害你性命。”瞎毡蹲在地上,随意拨拉着一堆刑具轻蔑的说道。
“哼!”南卡达达罗双臂被自己的双弦三旦弓缠绕,只能双膝跪在地上动弹不得。
“这个不好,辽国太远了,你若是去了,我们兄弟二人以后怕是再也见不到了,
说真的,大夏的这个我还挺喜欢的,听说一旦戴上,就永远都取不下来,可惜啊,野利遇乞也好,李元昊也好,都是变态,我怕你活不到看我成为青塘王的那一天,
就这个吧,我记得你不是挺喜欢宋人吗?那就去给他们做条狗,我看你那些宋朝的朋友,还会不会把你当朋友!”
瞎毡看着烧红的烙铁,随意掏出一根凑近一看,上面只有一字,不懂汉字的瞎毡矮不下面子问,只能随意再抽出一根,心里默念强盗,土匪,流民,看着一根只有两个字的烙铁,心下大定,令人抓住南卡达达罗的肩膀,一把印在了其眉骨以上。
“呲。。。。。。”
空气中瞬间弥漫着一股烧焦皮肉的味道。
南卡达达罗死死咬住双唇,嘴角汩汩渗血仍未出一丝声音,通红的双眼死死的盯住瞎毡。
“瞪我?信不信我眼珠子也给你弄瞎?”瞎毡掏出匕,快在南卡达达罗眉毛下半指处一划,鲜血所到之处,甚至凄惨。
“给我找具尸体来,把这破弓给套上,丢出城主府去。另外,这个人,给我用马拖出去,丢得越远越好。今天生的事,可以一五一十的带回去给野利将军,就说,我答应他的事情,我已经办到了。”
瞎毡得意的站起来,将手上的血迹仔细的擦了擦,跨过倒在地上的南卡达达罗,离开了城主府。
藐川城这些人,他还有用,自始至终,他都没想过全部弄死,只要没了头领,量他们也不敢不听话。
。。。。。。。
“阚苏哥哥,你确认走这边是对的吗?”种花站在岔路口问道。
种记一路生怕阚苏再次走错,一直不敢合眼,熬了两天之后,熬不住,还是睡着了。
所以,现在只有当地人可以问,哪怕他是个路痴。
“是的,花儿妹妹,你信我,我方向感很好的,我们一路从银川过来,再往前面走,就是肃州了!”
阚苏兴奋指着边境界石说道。
“花儿,要不然,我们走青海湖穿过阿柴盆地过去,那边的路,可能阚苏更熟,我想应该不至于走错路。”
种宜看了看马背上的种记,又看了看他画的舆图,不敢再信任阚苏的方向感。
“那?走哪边更近一点?”种花犹豫的问道。
“若是马车的话,往肃州的是官道,跑起来很平稳,若是骑马的话,阿柴盆地虽然山路崎岖,但是会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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