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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行之前,沈绍安回了一趟沈府,沈夫人抱着他哭成了泪人。
沈绍安的八个哥哥,只有他和大哥沈乔安,以及四哥沈行安是沈夫人戚氏所出。
今年已经三十九岁的沈乔安,从十四岁就跟着大伯与父亲他们在北关从军,每三年才回一次京城。
而四哥沈行安,在十三年前那场与北郦的大战中,与大伯、三叔,还有五哥沈奉安,一起长眠在了沈家世代守护的北关战线上。
沈绍安依稀还记得,有一年,沈府全府飘白,连京城的大街小巷都建满了祭棚,漫天的纸钱纷纷扬扬,像是下了一场令人心碎的大雪。
可是沈家是军籍。
沈家的儿郎,想要入仕,只能从军,走武将的路子。
沈夫人原以为最疼爱的小儿子成了皇上身边的贴身侍卫,总该留在身边,看着他娶妻生子。
却不想,不止娶妻生子成了奢望,最终还要送他去战场。
沈绍安一身普通灰黑色短襦长裤,外罩半身藤甲松松垮垮。头上戴的盔帽有些大,一低头,帽沿就掉下来盖住了眼睛。
他给祖母和母亲磕过了头,抬手撸了一把请假回家送他离京的沈清瑁的脑袋,“清瑁,以后你就是沈家主事儿的爷们,守护好沈府,好好读书、好好习武。”
沈清瑁总是云淡风轻的脸上难得有了一丝情绪,红着眼圈朝沈绍安揖一礼,“九叔放心,九叔教诲,侄儿谨记。”
沈绍安总算找到了一点做长辈的感觉,心满意足地提着他的腰刀离了家。
此次沈绍安跟着朝廷运送粮草的队伍前往北关。
因为不肯接受赫连瑾的安排,他只能作为一名最低级的步卒,步行前往北关。
在北大营整顿一日,粮草马车兵士全员到齐之后,开往北关的粮草大军终于启程。
到了距离京城五十里外的望江亭,安北将军宁元池老远下了马,走到望江亭外跪拜了什么人后,朝着沈绍安走了过来。
他态度恭谨地朝沈绍安拱了拱手,道:“沈九爷,摄政王在望江亭相候。”
沈绍安道了谢,一手扶着腰刀,一手扶着帽子,撒丫子朝望江亭跑去。
他一离开,后面的兵卒立刻炸了窝的马蜂一样嗡嗡声一片,“这兵卒子什么人?将军还要向他行礼?”
“看他长得细皮嫩肉的,跟个娘儿们一样,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公子,跟着去捞点功劳吧?”
有人捂着嘴笑,“说不定是哪家逃婚的小娘子呢?”
“模样儿真俊。”
“那望江亭来得什么大人物?”
“肯定是京城的大官儿。”
安北将军身边的校尉打马跑过来,大声喝斥,“噤声!不得喧闹!”
沈绍安老远就看到赫连瑾穿着一身玄青色交领宽袖袍服,袍服上金丝织绣、华美繁复的龙云纹彰显着他无上尊贵的身份。
十月中旬的早上天气已经有了寒意,他长身立玉站在亭口,身后披着一件深灰色披风。
寒意让他的脸色看起来有些病态的白,越显得眉深目朗、容姿隽逸。
那一身融入骨血的尊贵气度,竟生生将身后的高山都压低了三分。
沈绍安脚步微缓欣赏了会儿美男,加快脚步跑了过去,“阿瑾,你是来送我的吗?”
赫连瑾眼中带了笑,原本深邃冷冽的五官瞬间变得柔和。他拉住沈绍安的手,握在掌心,轻轻“嗯”了声,“绍安远行,瑾,理应十里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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