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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从奈廷格尔前往利文斯通的火车,是长条形的卧铺车厢,其间有一条走廊贯通,走廊的两侧就是铺位;每四个铺位会有一道布帘遮挡,分为上下铺。
杜尔米和肯是相对的两个上铺,杜尔米的下铺就是那个中年男人。肯的下铺则是一个年轻男人,年纪比杜尔米大一些。
杜尔米性格外向,有点好奇地和同行的旅伴打招呼:“你们好?”
那个年轻男人挺友好地回应了他。他自我介绍说名叫兰斯·罗伯塔,是个木匠,从奈廷格尔乡下来的,打算去利文斯通找份工作。
他还小小地抱怨了一下奈廷格尔的情况。
奈廷格尔离利文斯通太近,很多明明能够发展的优势产业,都被吸纳去了利文斯通。即便奈廷格尔同样拥有良港,但这儿的每日吞吐量可能还不如利文斯通的十分之一,只能作为利文斯通的副城来发展。
对于奈廷格尔的普通人来说,如果想要出人头地,最好的选择还是前往利文斯通。
兰斯的目的,显然是去大城市找份能赚钱的好工作。
于是,杜尔米和肯就说了出海的事情——至少表面上,他们抱有着与兰斯类似的目的,虽然是去更遥远的地方讨生活。
兰斯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他们,他说:“我曾经也想去雾兰闯荡!可惜我妈妈没有同意,她一定要我学点手艺。要是可以,我宁愿去那些大船队当个木匠,而不是城里的木匠。”
肯立刻就说:“我家里也不那么同意。但我还是出发了。”
两人立刻就聊到了一块。
这个时候,那个始终沉默不语的男人,却突然抬眸,意义不明地扫视了这两个年轻人。那目光颇为轻蔑,只是他没说什么难听话。
一般人或许就忽略了过去,但杜尔米可是相当敏锐,他立刻便问:“这位先生,您有什么高见吗?”
因为年纪的差距,肯和兰斯原本也没指望能跟这个男人搭上话。但杜尔米这么一说,他们也就将目光挪了过去。
三个年轻人的注视显然让这个男人怔了一下。
最后,他低声说了一句像是俚语的话,然后又说:“没什么,小伙子们。我只是想说,你们把一切都看得太简单了。去城里的第一要务是活着,去雾兰也是一样。”
他仿佛在说,能活着就已经了不得了,还想着发财吗?
三个年轻人不禁面面相觑。
“那您呢,先生?”杜尔米好奇地问,“在如今这个年纪,您也要出海吗?”
虽然杜尔米没有嘲讽的意思,但这话却容易让人误会。兰斯挠了挠头,肯咧了咧嘴。那个中年男人则皱起眉瞧着杜尔米。
“而且……”杜尔米摸了摸下巴,“您去过雾兰?”
杜尔米复述了男人说的那句俚语。那是雾兰的某种方言。
雾兰的语种众多,许多雾兰人都会掌握好几门语言。杜尔米母亲闲来无事的时候,会教他两句。虽然他学得不好,但也能听懂其中的一部分。
那句话是相当口语化的情绪表达方式,近似于谢兰语境中的“真烦人”。
显然,这个中年男人去过雾兰,说不定还在雾兰生活过一段时间,不然他学不会这种当地人才用的口语表达。
……火车晃动了起来,在短暂的加速过后,开始摇摇晃晃地驶向目的地。吵闹的声音充斥了所有车厢,但杜尔米在的这个车厢却突然沉寂了下来。
隔了片刻,男人问:“你听得懂?”
“我母亲是雾兰人。”杜尔米说,“不过,我从没去过雾兰。”
“你是个混血?”兰斯下意识说。
混血。
在谢兰,谢兰与雾兰的混血会受到某种隐晦的歧视,以及,畏惧。
谢兰人对于雾兰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不仅仅是那里奇异的文化、古怪的语言,也同样是因为那里诡异的力量、复杂的生态。因此,对于谢兰的普通人来说,有时候他们会觉得,与雾兰相关的一切都带有某种神秘的、令人不安的魔力。
谢兰与雾兰的混血,甚至有个专门的称呼,“兰介”。若是某地出现了一个混血,那么当地人就会用一种意味深长的语气说,“噢,就是那个兰介人”。
杜尔米无所谓地点点头。
兰斯却赶忙道歉,说:“对不起,我只是从没见过混血……真抱歉。怪不得你要去雾兰。”
“好啦好啦,我又没觉得有什么。”杜尔米笑眯眯地说,他眯起那双深绿色的眼睛,盯着那个中年男人,“那么,先生,您之前就出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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