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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时代,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个军人梦,军人被视为英雄的化身,是无数人心中的向往。
穿戴哪怕一点点军事风格的配饰,都能让人感觉格外自豪。
凌艳也不例外,当他背上这背包,搭配斜挎包与手提包,仿佛整个人都焕发了不一样的精神面貌,梦想着自己以这副模样踏上火车,定会引来旁人艳羡的目光。
“这都是我自己挑选布料,设计并亲手制作的。”
施诗轻声解释,眼中闪烁着对自己作品的自信与骄傲。
书包的设计灵感来源于现代的流行元素与实用性相结合,而裁剪缝制的技术,则是源自她前身从小锻炼的技艺。
那个小小的女孩,自七八岁起就开始摆弄针线,随着时间的推移。
十岁出头时已能熟练操作缝纫机,年年为家人缝制新衣,自己却总是穿着那些修补过的旧衣物。
多亏了邻居云薇薇家有一台缝纫机,这才让她的创作得以实现。
施诗上前几步,轻轻拉开背包底层的隐藏拉链,露出了一片额外的存储空间,宽敞而实用。“这样一来,你的所有物品都可以轻松容纳其中了。”
她笑道,眼中洋溢着满足与期待。
“真是太奇妙了!二嫂,你究竟是怎么想到这种设计的?”
凌艳由衷地赞叹。
“就是随便鼓捣鼓捣,你喜欢就好。”
施诗故作轻松地回应,嘴角却难掩笑意。
周围的叔伯婶娘们也纷纷围拢过来,仔细打量这书包,不住地点头称赞。
“这孩子的手真巧,这包既美观又实用,看这缝纫机用得,线条均匀,还是双线缝制,结实耐用。”
大家的赞美声此起彼伏。
不仅是男人们连连称好,就连厨房里忙碌的妇女们也被吸引了出来,她们对针线活的门道最为熟悉,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叹:“老凌家真是有福气,娶了这么一位心灵手巧的好儿媳。”
正当赞美之声达到高潮,突然间,“咔嚓”一声脆响划破了热闹的气氛,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凌述,只见他手中紧握的玻璃杯不知何时已经碎裂,鲜红的血顺着茶水,滴滴答答落在了地板上,那画面显得既突兀又刺目。
“这水,该不会是滚烫到连杯子都承受不住,砰然碎裂了吧?”
人群围绕着凌述,手脚麻利地清理着这一片狼藉。
凌母的眼中满是不忍,轻柔地以毛巾拭去凌述身上的水渍,动作里尽是细腻的关怀。
“我早提醒过,这玻璃杯质地不够结实,咱家大儿媳偏偏不信,只因它外观讨喜。”
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与责备。
谢秀秀闻言,脸上浮现出几分委屈:“话虽如此,那杯子确是精致悦目,谁能料到竟是如此脆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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