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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她就差高歌一曲,“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了。
晚上的时候,订了城西一家会所的包厢,二十几个人往里一坐,热闹的不行,平时余笙总是嫌协会的人少,要办事的时候,一个个的嗯呀恨不得掰成两半使,就这会儿才觉得这人真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笙的缘故,平时这些人是断不会在姜博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今天却大着胆子开始试图聊天了。
余笙也知道怎么回事,一来姜博言本身不说话的时候就透着冷漠感,看起来十分的不好相处,二来姜博言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他这种精英型人才,跟他们这些六十分万岁,偶尔拿个奖学金都觉得自个儿牛逼到不行的人不是一个次元的,准确来说不是一个圈子,无论在哪儿,圈子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余笙这个人不一样,余笙接地气多了,虽然她拿过国际摄影比赛的奖,虽然她是校园之星,虽然她在一个销量一直排在前列的杂志上开设了专栏,她依旧和普通人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她专业课优秀,但是英语是个老大难,大一两个学期都没能把四级给过了,成绩下来的时候,生无可恋地吐槽这变态的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还说,那个国际大赛的获奖证书发给她的时候,她只看得懂她的名字。直到大二的时候余笙才咬咬牙擦线把四级给过了。
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日地早晨六点钟起床,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床,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不像姜博言,姜博言不住凡间,他坐在云端睥睨众生,在所有人祈祷期末不挂科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创办公司,在陌生的领域开疆扩土了,他一路高歌猛进,行进间颇有王者风范。
余笙和姜博言,根本就是两类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竟然意外的毫无违和感。
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
不过也或许是她们会长太自信,毕竟要是个寻常人,就连站在姜博言身边都会觉得自卑。
他太优秀了,伟光正的典范,记得有次学院演讲的时候,他的发言主题就是青年企业家要有家国情怀,别人说这个难免会有装逼的嫌疑,但是他不一样,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他就是这么牛逼,然而这么牛逼的人,被他们会长给拿下了,也把他从神坛上拽了下来。
好在姜博言今天也给面子,一直保持着温和大哥哥的派头,微笑着和大家讲话,如沐春风的小萝卜头们很快就有点儿得意忘形了,酒足饭饱开始八卦姜博言的感情史。
“在会长之前,师兄有没有过女朋友啊?”
姜博言摇头,“没有。”
“那会长就是初恋啦?”
“也不算!”
这下余笙不干了,歪着头看他,莫非他之前还有过她不知道的交往对象?
“说出你的故事,大师兄!”余笙阴测测地看着他,姜博言却笑了,“我的初恋是只狗,我曾经跟我爸妈说过,这辈子我跟路易斯过,不结婚。”
余笙:“……”论情敌是条狗的体验,注意这不是骂人哦!
几个人哈哈大笑,“打脸开心吗师兄?”
姜博言摇摇头,叹了口气,似乎颇无奈,“没办法!”
“那为什么不想结婚啊!师兄,说出你的故事。”几个人学着余笙的语气问。
“没,就是气话。”姜博言笑了笑,“爸妈乱点鸳鸯谱,气得没理智了。”从小他就被暗示,刀刀和他青梅竹马,他们互相喜欢,会一起长大,会从校服到婚纱,当然,这都是母亲和干妈一厢情愿的意淫和充满浪漫主义情怀的想象,而对他来说,刀刀就是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硬扯上这些只会让两个人越来越疏远。
母亲一再质问他,“刀刀那么优秀,你到底看不上她哪?”
可是爱情又何曾是用优秀做标准来衡量的,她是很好的,可却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要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他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他看女人向来处于肤浅的欣赏阶段,很少有人能让她主动想要去深入了解,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世界上没有爱情这种东西,觉得这都是文学家和诗人编织出来的一种假象,是一种人类幻想的又一里程碑式的杰作。
然后他就和余笙这个倒霉玩意儿纠缠在一起了,起初只是两看两相厌罢了,她看不惯他整日拽得二五八万的冷淡脸,他看不惯她乖乖女外表下一颗不羁的心,她气他毒舌又挑剔,他讨厌她敏锐到几乎带锋芒的洞察力。
这是一段孽到不能再孽的孽缘,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祈祷这倒霉玩意儿别阴魂不散地出现在他视线里。
奈何两个人在一个学校,她又是学生会活跃分子,初中的她正好负责高中部的考勤,他又是个万年踩点儿王,俩人遇见的几率几乎是八分之八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因为他没去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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