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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小年日的怀念(第1页)

  腊月二十四,传说中灶神爷上天向玉帝大人汇报民间一年来收成及疾苦的日子。

  衍变至今,成了民间百姓除夕前大扫尘的日子,以及,学堂开始放年假,外出的商贾、游子6续返家,无论贫富贵贱,家家户户开始筹备年货准备过大年,坊肆、集市天天爆满……

  这样一个人人忙碌又充实的日子里,她却只能托着下巴趴在书房窗前,看外头的腊梅在枝头绽放。

  唉!在不知第几遍的轻叹后,槿玺伸手,”吧嗒”一声,关上了窗。看久了也冷呀。她可不想傻傻地在这里坐上半日,然后当夜就感冒来袭。

  虽然经过近四个月来的锻炼,身体素质好了不止一点点,至少从便宜娘与末儿的口里,得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曾经是多么容易得病,特别是一入冬,可以说是风寒等小病不断。恐怕是甜食吃多了,平素又不习惯运动的缘故。

  距离大年只有六日了。六日后,将迎来她在大清朝的第一个大年。

  没有期待,只有思念。

  想念远在另一个时空的家人朋友,想念她那套温馨精致的小公寓。甚至连老娘的唠叨、温婉笙的算计……如今想来,竟然也是那么令她怀念。

  仰头躺在闺味极浓的架子床上,穿着绣花鞋的双脚悬在床沿外,有一搭没一搭地晃着,闭上眼,回荡在眼前的一幕幕,正是她来清朝之前的种种回忆。

  若非确信自己曾经真真实实地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她几乎要以为原先不过是做了一场梦,一场让她几乎以假乱真的梦。梦里的她,在远离大清朝的异时空,活了整整二十九个年头。梦醒后,才知晓她原来是大清朝某个高官的五岁嫡女……

  唉!再度无声喟叹。睁开眼,盯着床顶上方那顶纹银绣蝶的粉紫纱帐出神。蝶……梦蝶……庄周……她竟然也如梦蝶的庄周一般,对这个世界的哲学体系,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怀疑。原来,这未知世界,真的有无数个异度空间呵……

  无力地翻了个身,似乎听见小丫鬟上楼来的声音,想是便宜娘遣人来递话了。

  昨个儿听说今日在前门大街的天桥口,有出大型的舞狮大赛,赢了的队伍将有幸于上元节那日进宫为御宴闹元宵。便宜娘见槿玺这几日有些闷闷不乐,还道是她整日窝在小楼憋坏了,主动要带她上街瞧热闹去。槿玺自然乐得赞成。虽然她的闷闷不乐,其实缘自于想家,想另一个时空的家。

  “格格,二少爷已经在堂屋等着了。”末儿见槿玺躺在床上,还以为她不舒服,伸手探了探主子的额头,还好,没热。“格格,哪里不舒服吗?”

  “没。”槿玺摇摇头,在末儿的搀扶下从床上爬起来,七手八脚地整整有些凌乱的衣衫,“走吧,别让哥哥等得不耐烦了。”齐琛的不耐烦会体现在二话不说直接冲上二楼,拎着她就往楼下冲。她可不想人肉沙包似的被人拎着走。

  “格格……若是不舒服就别出去了。”末儿忍不住担心地提议道。若是受了寒,吃苦头的又是主子。那治疗风寒的药苦得不像话。

  “我很好啊。”槿玺挥挥小胳膊,笑着示意,“瞧,要说我的身体壮得像头小牛都不为过。”

  末儿被槿玺这样的比喻给逗笑了,小心地从悬衣架上取下那件屡次穿屡次都要被格格唾弃为粽叶壳的斗篷,细心地披上主子的肩。

  倒不是因为难看。相反,从”金缕衣”绣工坊出来的衣物,单用漂亮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它,还觉得辱没了它。只是,许是格格个子小,量体裁衣的时候,福晋又说要略略做大一些,生怕格格身子窜得快,届时做好后穿不了几次就太浪费了。

  委实是”金缕衣”里的衣物贵得要命,一件五岁娃儿的斗篷,就要价五两银子,这要搁在其他制衣铺,都可以做上三五套不止了。可格格居然还觉得不甚满意。嘴里直嚷嚷着“金缕衣”是个抢钱铺。

  “怎么?你家格格漂亮地让你傻眼了?!”槿玺好笑地拍拍小丫鬟的脸颊,促狭地说道。

  “格格是很漂亮呀。穿上这件斗篷,就更迷人了。”末儿经过这小半年来的接触,早就习惯了主子调皮时对她的捉弄,渐渐也放下初时的惊愕与局促,偶尔也会主动地调皮回来。

  毕竟也才九岁,尚未真正定性的时候。很容易就被槿玺带回她原本活泼开朗的性子,除了偶尔还是会固执死板一把。

  “迷人?末儿,你眼前的主子我,真的只有五岁吗?莫不是其实已经及笈可以嫁人了?”槿玺笑着眨眨眼,果然,小丫头的死板一面冒出来了。

  “格格——女孩子不可以说这些的……这些话,太……太惊世骇俗了。”末儿一听,吓得连忙捂住自家主子的小嘴,习惯性地四下探看,生怕被旁人偷听了去。

  “哪些话?迷人?及笈?还是——可以嫁人呀?”哈哈,小丫头真当可爱。振臂高喊几句”我要嫁人”之类的话,就被归类到惊世骇俗的范畴。啧啧,这要是被她得知,她的主子已经抱定独身、此生不嫁的决心,岂不是要被她以用看“怪物”的眼光打量自己,并积极找大夫来给自己做周身检查了?

  “格格——格格现在还小,这些话万万不能再说哦。等格格长大些,就知道了。奴婢……奴婢也解释不清啦,总之,格格就是不能再将‘嫁人’这两字挂在嘴上了。格格——”

  “好——知道了。”槿玺无力地轻叹。实在受不了她的唠叨神功,与她老娘有得一拼。

  “格格……奴婢不是在怪格格,只是……”见槿玺敛下脸上的笑容,末儿懊悔地捶捶自个儿的脑袋,暗暗自责了一句”没用”。格格好不容易开心的心情,又被自己搞砸了。

  “我没有怪你呀,走吧,再不下去,二哥怕是真要上楼来抓人了。”槿玺浅浅一笑,拉起小丫头就往楼梯走去。该怪的是这个处处不得自由的时代,而非寄人篱下的丫鬟。

  “咦?额娘不去吗?”被齐琛抱上马车后,才现出府的马车上,只有她与双生子兄弟俩。

  “嗯,阿玛找福晋有事,所以……”齐恪欲言又止地解释了一句。怪异的神色有些许羞赧的红晕。

  哦——槿玺心下一阵了悟。想必便宜娘是被好色爹绑在卧房里下不了地、出不了门了。也罢,难得的二人世界嘛,她完全可以了解。

  可是,阿玛哟,你可千万要悠着点,没看到你那些个妾室们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和园瞧呢。特别是那个秋姨娘,也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是便宜娘又怀上了费扬古的子嗣。气得整整一天没有进食。可费扬古也没去她那里安抚。依然我行我素地日夜宿在和园,实则是柳棠院的主卧里。气得秋姨娘一病不起,直至今日还躺在床上垂泪到天明。

  唉,但愿不会做出狗急跳墙的勾当。若是敢伤害便宜娘,她第一个不轻饶。管它什么姨娘不姨娘的。她的娘统共就两个,一个是方宜梅,一个是纳兰·敏容。其他的阿猫阿狗,与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妹妹,咱们直接去天桥看舞狮表演吗?还是有其他想去的地儿?无论在哪儿,哥哥都陪你去。”齐恪见槿玺低着头做沉思状,还道是因为福晋不陪她出府,心里低落,忍不住柔声建议。

  “嗯,玺儿想去东大街的“吴老汉”糖葫芦店,据说那里的糖葫芦最好吃。”她倒不是想吃,她只是想怀念。曾经陪莫永絮逛正阳门东大街时,在那家专做焦糖糖葫芦的专卖店里,得知该店从康熙初年就有了最初的门面。店里确实还挂着一副传自康熙年间的旧画像,上头的店门就叫“吴老汉”糖葫芦。

  “好,没问题。”齐恪一听只是这么个小心愿,自是二话不说一口答应,朝马夫叮嘱一声后,马车就缓缓地出了府。一路往正阳门外驶去。

  俗有”小年”之称的腊月二十四这日,街头的景象,并非如槿玺想象中的那样,多数人都窝在家里进行年前的大扫除。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匆匆忙忙地走在街上。

  相反,腊月二十四的正阳门大街,比往日里更为喧嚣热闹。游走在各家门店挑年货的挑年货、砍价的砍价,唠嗑的唠嗑。

  丝毫不觉得有越近大年越萧瑟的凄凉恐慌感。

  莫非,这大清朝的居民,其实比她还想得开?

  “妹妹,想吃什么味道的糖葫芦?哥哥下去给你买。”齐琛变声期粗哑的嗓音,唤醒槿玺的走神。

  回头才现,他们已经来到了“吴老汉”糖葫芦店门口。其实是一间没有内堂只有外卖窗口的简陋小铺。

  “来来来,刚刚做好的糖葫芦哟。三文钱一串,个大包甜!”正巧,窗口伸出一个插满了焦糖色纯金橘做的糖葫芦稻草棒,一个年仅十五六岁的少年,探出窗口,扬着他那也同样有些低哑的嗓子高声招呼起过往行人。

  “哥哥,我要两串。”既然来找思念,就允许她做一回小女娃吧。一手一个,接过齐琛递上来的两串尚有些热乎乎的糖葫芦,槿玺眯了眯突然有些酸涩的眼。永絮,不知此刻的你,是否也正巧在三百年后的这家铺子里,选你喜欢的草莓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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