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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怎么不可能?爱上我吧,然然,我们做情人,也做亲人。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
我抬起头,泪眼朦胧地望着他:“为什么是我?”
他想了想,摇摇头:“我不知道。在酒吧里看见你,一个人端着托盘穿梭在桌子之间,背影有点孤单却独立,那时候就想,这个人我一定要得到他,然后一辈子不放手。然然,你的弱点看起来很多,可是其实没有什么能打动你。你虽然缺钱,却不贪钱;你虽然贫穷,却不颓废。如果不是这次,我恐怕再等十年也找不到机会让你到我身边。”
“凌念,你爱上我了?”
“是,我想是。并且,我打算让你也爱上我。”
“我不是gay。”
“这跟爱上我不冲突。”
“我累了,要睡了,这些事情我想明天再想。”
“没关系,我等你,你总有逃避不了的那天。”他帮我拉好被子,在我的额头落下一个晚安吻,“晚安,然然。”
作者有话要说:rp爆发的一章
光棍节献礼
凌念并不是第一个对我说爱我的人。
高中的时候也是收到过情书的,某一天早上上课时在桌洞发现,女生喜欢用的那种粉红色信封,封口出贴着大红色的心形。那时要说情窦初开不太合适,可是的确是紧张忐忑,小鹿乱撞。把信对折,放在贴身的牛仔裤口袋里,上课时再集中精神都会不自觉用手摸摸它还在不在。多可笑,我连谁写给我的都不知道啊。放学路上终于打开,文笔不甚华丽,好在字字肺腑,署名是本班一个平日关系就很好的女生。她性格开朗大方,大概自打相识来做过最小女生的事情就是这个。我自认对她感觉良好,最重要的是,她的情书在这一天的酝酿中,成功激发了我潜在的感情。吃饭时几次不自觉微笑,被妈妈看出端倪,竟然一猜即中。好在那时功课不甚紧,妈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了我的第一次恋爱。
所以凌念这番话,虽然感动我,但更多,是勾起我对旧时欢乐的回忆。
我总是被评价为柔软的一个人,外表柔软,性格柔软,连感情都柔软。大约是从小被妈妈带大的关系吧,比同龄人早熟,也更懂得同情人的疾苦,不必要的同情心就更多了些。打动我的时候不必豪宅名车,只要一个动作一句话就好。
可是从来没有人知道我需要的是哪句话哪个动作,凌念也不知道。
就算他知道了,说出来,我大概也无法回应。我们现在的关系,包养和被包养,太过奇异。我不能确定,他此时说的爱我,与爱着自己高价买回的一条狗有什么区别。也许遇到更漂亮更难得到更高价的狗,他就又会眼中温柔地对他说爱他。我只能趁着他还迷恋我的时候,尽可能地让自己物有所值,一切金钱至上,免得有朝一日主人把我丢出家门,我连块骨头都剩不下。
爱情这种东西,我真的是不敢招惹,也没多余的力气招惹。
睡了一夜,第二天醒来四肢酸痛,尤其后面那个地方,虽然没受伤,可是挪一步就是龇牙咧嘴的疼。凌念在一旁看着,几次询问是否需要他抱我下去吃早餐,我瞪他几眼,最后也不得不点头。他抱我入饭厅,直接抱我坐在他腿上,用叉子叉一块火腿递到我唇边。
我撇撇嘴,讥讽:“我伤的不是手。”
“我愿意喂你。”真是理直气壮。
好,你愿意就喂个够好了。我把手放在身侧,坚决认真地贯彻“饭来张口”的政策。一顿饭吃的皆大欢喜,他还嫌不够,擦着我的嘴角问:“你一会儿要回去么?”
我点头。
“那是否要我送你回去?”
“不必。”我现在根本不必装乖宝宝,尽管翻白眼摆冷脸,说不定他对我厌倦的还早些。
他把餐巾放下,凑上来吻着我鼻翼睫毛,含混不清地问:“你确定自己可以走回去?”
我被他呼出的热气弄得不自在,推又推不开:“慢慢走总能走回去。”
他更放肆了,绕在我腰间的手从下面探进我的衣服,或轻或重搔刮着我胸前:“你真是个爱逞强的小东西??????可我就喜欢你这样。”
其实论敏感,男人比女人敏感了不知多少倍,就被这么挑逗两下,我已经呼吸急促,全身无力那是不用说的,可怕的是下腹一股热流蠢蠢欲动。他根本不在乎我的推拒,说不定在他看来是欲拒还迎。嘴唇还残留着昨晚的记忆,轻易就突破我的口唇,舌头伸进来,舔过齿列的动作简直就是强力□!
原来这个人早上都会发情!
我勉强找回一丝理智,抓住他就要拉开我裤子拉链的手,有气无力的声音连自己听来都透着一股性感:“凌念,我那里??????还没好。”
他听了,的确停了一秒,对,只是一秒,之后手掌游离开我的下身,从腰侧一路抚摸上脖颈。该死,我的衣服什么时候被他脱了?!我心里还有力气这么咒骂一句是件多么好的事情,因为下一刻,他的唇含住我胸前红豆的时候,我就只能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声声呻吟了。
推拒的动作完全废弃,反正也没有作用,浑身烫得吓人,真是□焚身的良好范本。他的手只在我上身游移,连一个多余的吻都没有,可就是像引线,燃起我身上那股火。我瘫软在他怀里,一声紧一声地呻吟喘息,神志恍惚险些连他的低语都听不清。
“然然,确定不让我碰?”
我睁开眼,眨眨,然后摇头。
他抿着嘴笑笑,整理好我的衣服,抱我到沙发坐好。日过三竿,可这不耽误新闻频道随时提供长篇大论的新闻,他正襟危坐,听新闻听的无比认真,要不是怀里坐着我,简直可媲美认真学习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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