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肉,已经成为了秦至庸的心理阴影。哪怕他明知道,盘子里的不是人肉。
金镶玉猜到了秦至庸的想法,说道:“我七岁练武,十三岁练出内劲。十六岁第一次杀人,当时我和你一样,呕吐了好几天,见到肉就反胃恶心。后来,杀的人多了,慢慢就习惯了。现在让我去乱坟岗睡大觉,我都能睡得很香甜。没有人天生就喜欢杀人。都是这该死的世道逼的。遇见恶徒,只能痛下杀手,否则死的人就是我金镶玉。想要在江湖中生存下来,必须要心狠手辣,容不得半点仁慈。哪怕是最好的朋友,都要小心提防。”
为了利益,为了女人,为了权势,朋友亲人相互背后捅刀子的事情,金镶玉遇见过不少。想要她无条件相信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秦至庸读了儒家的四书五经,心态有了些改变。
他说道:“不管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世道,内心都应该要有希望。恶人当道,让人愤怒,但我相信世间的好人一定比坏人要多。如果我们一辈子都活在忧患和恐惧之中,无时无刻担心有人会谋害我们,那就生不如死,太痛苦。”
听了秦至庸的话,金镶玉一愣,随后哈哈大笑,甚至笑出了眼泪。
可是秦至庸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话好笑。因为他说的是真心话。
金镶玉拍了拍秦至庸的肩膀:“我的秦公子,你可真是读圣贤书的人啊。你还是去考科举,当状元郎,娶个美貌的小娘子,好好过日子吧。江湖武林,不适合你。你有这样的想法,若是去闯荡江湖,我怕你会暴尸荒野。”
不认同秦至庸的想法,但是,金镶玉很喜欢秦至庸这样的人。
秦至庸心中没有邪念,比起那些为了一点小利益,就拔剑的江湖人,要强百倍。
江湖豪客,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血溅五步。看似豪爽,有血性,其实只是鲁莽的杀人暴徒而已。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愿意和秦至庸相处。而不是去和那些杀人暴徒做朋友。
金镶玉再次抓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她说道:“吃肉啊。莫非你真的打算一辈子不吃肉,只吃素了吗?”
秦至庸深吸一口气,说道:“好。我吃。”
没有筷子。秦至庸学金镶玉直接用手抓肉。将一块肉片放进嘴里,秦至庸屏住呼吸咀嚼起来。
万事开头难。凡事都有第一次。
只要克服了心理障碍,吃肉,不是问题。
金镶玉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说道:“人肉的味道怎么样?是不是比起羊肉好吃多了啊。”
秦至庸刚把肉吞下去,脸色通红,差点又吐了出来。
“味道不错。”
秦至庸一咬牙,瞪着眼睛说道。
金镶玉见了秦至庸吃瘪的样子,哈哈大笑:“味道当然不错。刁不遇那小子的厨艺,是我们客栈最好的。放心,不是人肉。老娘我虽然开的是黑店,但是真要我自己吃人肉,我还做不到。”
秦至庸又抓了几片肉放进嘴里。
金镶玉点头道:“这就对了,肉还是要吃的。你在练拳,只吃素,身体会撑不住。”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
苏卿禾没想到自己一觉醒来,竟然跑到人家肚子里去了。原本以为会再次重复上辈子的经历,苏卿禾早已做好准备,只是,事情好像跟她想的有点不一样。她非但没有被抛弃,还多了好多疼爱她的家人,她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没人要的小可怜了。...
作品简介大唐开元二十四年,此时已经是盛世顶峰,然而唐皇已经沉迷于自己开创的繁华时代,各处暗流涌动不断,权臣,枭雄,狂人,甚至是古仙,都开始进入自己应该处于的位置。谪仙风流斗酒,长安倚马观花。杨家有女初成,边疆名将驰骋。这是集聚文华风流的时代,也是无数奇人异士,神仙怪诞频的世间。当周清都来到此世的这一刻,时空的长河便将分叉进另一个领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唐从传授谪仙月炼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学了孙大圣的本事坐了玉皇大帝的宝座修了如来佛祖的金身横扫魔界重铸天庭一切从五行山下拜师开始西游五行山下拜师孙悟空...
乐婉穿书,成为真假富家千金争霸的牺牲品。身为真富家千金的堂妹,家世好,相貌出众,家人宠爱有加,未婚夫宠爱有加,无疑是集体宠爱公主宠爱天赐福分若不自取灭亡,她本可大获全胜。但问题是,她的未婚夫是男主!花心渣男,在女主出现后,他坚称自己忠于女主。从小被宠爱的原身,无法接受被抛弃,她无休止地骚扰女主,把自己沦为炮灰,连累全家。但现在乐婉有她自己的人生,她宁愿一直被家人宠着,和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男主?那个垃圾?就该扔进垃圾桶!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千金陷害她,博取家人欢心,把她当工具?不好意思,把我的爆米花拿来,我看他们互相残杀!冷酷的反派?乐婉摸着下巴,笑得像只狡猾的狐狸可怜的你来我这里,我会好好宠你的。被人搂抱的反派发生什么事了?我是谁?我在哪?...
西幻女来到修真界我们的目标是...
简介关于囚笼难再逃家境贫穷的少女江依宁被家人卖入婚姻,嫁给了性格极端而偏激的海州市豪门之子林皓东,同时也成为了他十三岁儿子林知旭的继母。豪门丈夫的家暴让江依宁在林家受尽屈辱,婚后不久江依宁便做出了一个无法回头的举动,也让她彻底步入了人生的黑渊。周珣,我逃不掉了。那不如玉石俱焚。后期男女主都不是善类。疯文学,请勿追究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