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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老实话这活让他觉得委屈,虽然以前他也不过是个上不了台面的男侍,可是从他进了侯爷府以后,凭着手腕心计牢牢的抓住了侯爷的心,竟是比一般的侯府少爷主子还要尊贵的。侯爷哪里舍得让他像个小厮,小二一样伺候人,真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而没进王府之前,他也是被嬷嬷捧在手心的摇钱树,山珍海味享用不尽。
但正是这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没有一点谋生的手段。他的手段,只能用在男人身上;他的心机,也只能用来争宠。琴棋书画,他是会。可是,一来他的字不是什么名家之作,二来他也绝对做不出卖字这种事情。琴,古琴,古筝他都有涉猎,但是钢琴小提琴对他还说是完全陌生的。画和字其实是一样。而搜遍孙扉的脑子,发现这身体的原主人也是毫无特长,只做过侍应生。外加体力活什么的,孙扉更加看不上眼,所以为了活下去,为了赚点钱,他只能做一个小厮,一个茶馆小二。
好在这身体的主人孙扉身世可怜,父母在十多年前就死绝了,唯一的奶奶也在去年过世,也没有什么亲戚的,朋友就找不到一个了。再加上他从那个三院出来就离开了h市,也就不用费尽心思的装成和以前的孙扉一个模样了。不过说这个孙扉可怜,到也不单单指他的身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还是他喜欢男人。
喜欢男人其实不是什么错,喜欢本身又哪里有错了?可是被人知道了就不一样了。这个孙扉,是h市人氏。h市风景好美人多,可惜的是长在多产美人的h市的孙扉不是美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读高中时,他正好经历青春期,长了一脸的青春痘。本来就不好看的脸,开始被人嫌弃了。加上性格腼腆,成绩又不出色,青蛙之类的称呼也开始慢慢被用在他的身上,最后竟然成了一个人人都看不起丑男。也是那段日子,他喜欢男人的事情被人给传扬了出去。这个世界时如此的奇怪,张国荣把同性恋搞得美丽璀璨,人们谈到的时候不免多了叹息,少了些鄙夷,而轮到他的时候,他在那一刻仿佛成了一个污染源,一个吃人的怪兽。男人们谈到他就变色,仿佛他就是一个感染源,沾上他就会得绝症立刻死掉一般,这让孙扉更加的绝望和孤僻。
学校到也负责任,事情闹到这样的地步,也没逼他退学,是他自己受不了那些异样的,鄙视的目光,主动辍学的。他一个未成年人,一个没有学历的孩子能做些什么?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看着年老的奶奶靠着微薄的退休金养他。他倒是个心性高的,又被人撺掇的说是要出去打工。18岁成年的那一天,他留下了一封短短的信去深圳打工去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过h市。
他这身子之所以会换了个人,也是因为听到自己奶奶病重巴巴请了假从深圳往回赶,结果人刚到h市就遇到了车祸,小命没了,到是便宜了子清。
子清虽然不满意这幅容貌,却是真心感谢他献出这具年轻的身体,一具刚满20的年青男人的身体。这具身体虽然不像他自己的身体那样从小就受一些调教,却胜在天生柔韧性强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处。子清在h市的第三人民医院呆了一年左右,一开始确实是因为他的胡言乱语。可到了后来却是他自己不肯离开,在三院里他哪怕真的是一个傻子疯子,也会有人照顾他,可到了外面呢?什么都不知道的他最好的选择就是留下,留在三院里学习这个世界的一些常识,并且把他脑子里的残余记忆给吃透。一台电脑,一台电视机还有一套《十万个为什么》足够让他骗过医生了。
一年以后,他出院,正式成为孙扉。也离开了h市这个大市,来到了他现在工作的这个h市市下面的县级市,一个离s市只有一个小时车程(公交)的小城市,开始了他作为孙扉的崭新人生。
站在吧台里,孙扉和往常一样慢慢的擦着一个咖啡杯。这是一个骨瓷的咖啡杯,质地轻、透光性强、易碎、易清洗、保温性好,在灯光下的时候泛着黄,敲打一下就会有清脆的金属声。这是骨瓷的特点。孙扉喜欢骨瓷,因为他觉得自己就像是骨瓷,伪装成易碎温和的样子,不敲击的话,永远不会发出金属般的声音。
他细心的擦着咖啡杯,不经意的将视线移向玻璃罐里还没有煮沸的咖啡,他经常会看着那深色的开始慢慢沸腾的咖啡出神。每天他都可以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那是一张和以前截然不同的脸。绝对及不上他以前的美貌,甚至不能称得上美貌,说好听点就是清秀,说的难听就是普通。
他不喜欢这张脸,但是也不讨厌。从到这个小城市的那一天起,他就准备好迎接他的新生活。他要过以前那种锦衣玉食的日子,他绝对不能在忍受这样平淡无趣的小二的生活。他不是想要一个金主,他不想被包养。他要的是一个白马王子,或者更加通俗一点他要一个多金的小攻,一个不爱他但至少在乎他的男人。不过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看看他的同事吧,那些个好年华的女孩儿即使每天上班只能穿制服也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天天的想着白马王子能从天而降,对着所有年纪在30岁左右的顾客大献殷勤,哪里有他这个男人插足的余地。
不过不是他争不过,而是他根本不想争,不屑争。一来这些所谓的有钱人,多金老板,哪个能入得了他的眼?他要的不只是一个钱多的男人。更何况,那些傻女孩哪里懂得如果你一味的殷勤,一味的放低姿态,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也不一定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在以前他还在三院的时候,看到过一个小故事,一个刚会走路的小男孩在午后和他的母亲学走路。小男孩一步一步的走向他的母亲,忽然转向母亲旁边的矮墙,口里念叨着:“花,花。”那矮墙上长着几多小花,在矮墙下面的草地上有着同样美丽的花。年轻的母亲说,草地上有,在地上摘就好了。可小男孩一把推开母亲手里从草地上摘来的花,踮起小脚,要去摘比他身高要高一些的墙上的花。连刚会走路的孩子都知道,喜欢高处的花,而不要一低头就能摘到的地上的花。那些所谓的有钱人,见识过那么多各色的女人以后还会对这低处的花感兴趣?二来,他是一个男人,即使在现在这个世界喜欢男人也不是什么大众都能接受的事情。他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些太过放肆的事情?在还没遇到目标之前,任何的无结果的献媚都会给未来留下足够多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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