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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卿摔断了右腿,被随从抬回温府修养,温府对外称大公子是骑马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毕竟调戏女子未遂反被女子推下房顶这种事传出去不怎么好听。
我和墨白闲着没事就跑去温府偷看少卿在家养病时都干些什么,我与墨白打赌他一定是吹玉箫,逗逗鸟,下下棋,这才符合少卿在我心中的定位。
结果温府的确有人吹箫,不过是温府最小的公子在跟着师父学吹箫,也有人在逗鸟,但也不是少卿,是少卿他爹在教一只鹦鹉学说话,倒是没有人下棋,只有几个姨太太凑在一起打麻将。后来我们终于在书房找到少卿,现他又被罚抄弟子规。我终于明白他的一手好字是如何练出来的了。
我和墨白的赌注是一顿晚饭,我输得彻底,决定认赌服输请他吃饭,反正我也没带钱,请完了也要他结账。正要走时看见老大夫领着一个小厮进了府,大概是定期来检查少卿的伤腿。
我指着那小厮问:“你看那是谁?”
墨白瞥了一眼小厮,又瞥了一眼我:“转移话题也得请客。”
我瞪了他一眼,几步摸过去仔细看,我没看错,那个打扮成小厮模样的人有一张玉兰花似得脸,是钟离晓。
书房外生着几丛翠竹,映的满目青翠,窗子对面挂着一幅九尺宽的墨竹图。钟离晓拎着药箱跟随老大夫一前一后走进去。少卿正把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字迹的宣纸放到一旁,铺上一张新纸。
身上长袍如同雨后新竹,他执笔写字的姿势优端庄,写的字和人长得一样清秀。
看到大夫进来,他示意性地点头一笑,放下手中毛笔仰进身后竹椅,趁大夫换药的工夫闭起眼睛稍作歇息:“张老先生昨天不是刚来过,今日怎么又来了?”
他闭着眼睛,没有听到回答,大夫也没有检查他的伤腿,却感觉到面前有轻微呼吸声。他诧异地睁开眼睛,钟离晓凑得很近观察他的眉眼,他身子一颤,钟离晓笑出声音来。
他偏头看了看老大夫,房间里没有他的影子。
“别找了,他已经出去了。我求了他一整晚上他才答应带我进来。”钟离晓说着,摘下头上的帽子,乌丝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她走去掩上门,回身一边捋乌黑的长一边皱着眉:“小厮的衣服好丑。”
少卿还没反应过来钟离晓怎么会突然出现,脸上依然诧异:“你怎么来了?”
钟离头捋到一半,停下来,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抬起头:“听说你被你爹罚的很惨,我来看看到底有多惨。”
“看你的德行,哪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少卿从竹椅里坐起来,将伤腿放下,用衣袍遮好,对钟离挥挥手:“走近些。”钟离走得近些,站到桌子和竹椅中间。少卿扯着她的衣服仔细上下打量她,嘴角一勾:“哪里丑?”
钟离蹲下身子伏在他胸前,眨着眼睛看他,看到他唇色有些苍白干裂,她皱了皱眉像教训小孩子一样:“你都多大了,都不知道自己多喝一点水吗?”她说着就端起书桌上的茶,浓郁茶香扑鼻,一闻就知道是玉兰香。少卿笑着端详她,任由她数落,她的手却忽然停住,放下茶杯拿起书桌上的一张宣纸,眼中露出震惊神色,又拿起下一张纸,再下一张纸,整整一沓宣纸攥在手心里,薄唇微微颤抖。
“不是罚你抄弟子规么……你这是……”
还未等她说完,少卿突然从她背后环住她,将她一并带入竹椅中,她撞上他的胸膛,手指一松,宣纸呼啦一声飞的满屋都是,像一群被惊起的枯叶蝶,摇曳着缓缓飘落。密密麻麻清秀的字体,只写着同一个字,晓。
少卿闭着眼睛仰在竹椅里紧紧抱着她,吁了一口气:“你知不知道,我每天写你的名字,我有多想你。”
她眼睛睁地大大的,在下一瞬间闭上,往他怀里蹭了蹭,嘴角扬起笑容,像盛开的玉兰花一样清纯美丽:“我骗你的,我不是看你爹爹怎么罚你的,才不是,我就是想看看你的伤好一点了没有……”
他吻她的长,呢喃:“我知道。”
她搂住他的脖子,抬眼望着他,一只手描上他细长的眉毛。“等你伤好,就来钟离家娶我。”
少卿的眼睛突然睁开,脸上笑容惊讶而满足,握住停在他眉梢的手指:“好。”
我和墨白望着满屋飘飞的枯叶蝶,惊讶于这桩婚事自两人相识到定下来没过两个月,更惊讶于这桩婚事竟然是钟离晓先提出来的,惊讶到最后把请客事宜忘得一干二净。
后来得了空,回头去看钟离晓和少卿,其实没什么值得惊讶。钟离晓这个姑娘活的简单,感情的原则也很简单。于她而言,爱情就是两个人倾其所有对待彼此。她曾这样爱过李涵,因为李涵也曾这样对她,一旦李涵决绝地将这份感情收回,她也会毫不留情地收回她那一部分。而她看到少卿的真心实意,也愿意把自己托付给他,她只想有一个人好好珍惜她。
我惊讶于她在这么短的时间做这么迅的决定,但其实这件事根本不是时间的问题。如果时间是问题,那么又从哪里来的一见钟情。
我知道少卿迫不及待想要娶钟离,但没想到这么着急,连京城里给人看了一辈子病的八十岁老大夫都说温公子这条腿少则六月多则一年才能好,结果他两个月就可以下地走路。
我和墨白早起到街边买了两碗馄饨,听临街百姓说温家大公子这是吉人天佑,我把头摇的像拨浪鼓。
世上有多少奇迹是完全靠凭上天庇佑,还不是事在人为。人们只看到少卿恢复的快,没看到每天晚上夜阑人静的时候他一次次尝试从椅子里站起来,两个月的时间数不清摔了多少次。
评价完,端起碗喝了一大口汤,虽然尝不到味道,但可以闻见其香,心满意足地又喝一大口,放下碗时看到墨白一脸震惊,我抹了抹嘴,不明所以地问:“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
他伸出手碰了碰碗壁,迅缩了回去:“姑娘没觉得馄饨汤很烫?”
我怔了一下,刚端上来的馄饨热气腾腾,我却完全忘记自己没有对冷热的感知,竟连喝了两大口,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不觉得烫,登时扔下碗作出烫得要命的表情,对着嘴扇风并使劲吸凉气,淋漓尽致地表演了一会后偷偷看了他一眼,他正看着我,表情就像看一个小丑。我想我已经是个死人,却还在这个只属于活人的尘世,每天都假扮一个活蹦乱跳的活人,其实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而他只会觉得我反应迟钝或者直接认为我很缺火。
想到这里心里觉得酸苦,大概是我唯一能体会的味道。
他把脸转向别处。
忽然想起七年前那场大雪,有一个人枕在我怀里,穿着我为他亲手缝制的白衣,说他想给我留下些好的记忆,让我记起他时记起那些美好的事,他不知道对我而言什么才是美好的事,过去十八年都是我最好的记忆,哪怕是最后的死亡,想起大火里葬着我们两个,濒死之时都没觉得多么可怕。可现在在我面前的这个人,他却不认识我,还一口一个姑娘的叫我。
我抽了抽鼻子,明明感觉不到冷暖,却觉得滑下眼角的眼泪是滚烫的。
我抬起袖子若无其事的擦了擦,他歪着头看街道对面,没有看到我掉眼泪,就算看到了也会认为我是被烫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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