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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收敛,南风怕自己再想下去,给气得连夜去杀蓝皮母虫。
他跟这只母虫的仇,这下彻底结大了。
感情他后面死了这么多次,都有这只母虫的功劳。
很好,非常好!
同行一天半,南风在准备到达队长他们的目的地还有十公里处,分道扬镳。
虽然都是要过去,但双方目的不一致,而且待久了,南风怕自己这个黑户露泄。
站在制高点,南风顶着烈日,盘膝而坐,目光死死盯着下方拥挤不堪的虫族,各色各样,各种类型,足矣召开一场虫族种类辨认会。
不知是高温晒得人心烦,还是下面虫族数得心烦,南风往后一倒,让背部与灼热的地面贴合。
这么多虫族,根本进不去。
如果是游戏,南风可以放风筝,一批一批杀,但问题是这里不是游戏,更加不知道每一个母巢中有多少虫族。
说不定他一个人杀,都没有人家母虫生得快。
“要是来颗核弹就好了。”
郁闷中,南风给自己用风藤羊编了个帽子,顶着新帽子,绕着这片区域走上一圈。
三天后,南风悲催发现,母虫暴动的范围很大。而蓝皮母虫的巢穴位置,虽在边缘地带,但直线进入也有将近十公里。
谢邀,这十公里被虫族堆得水泄不通,不管白天还是黑夜,真就是二十四小时在岗,毫无机会可言。
办法有两个:
一、南风在附近躲着虫族,等待母虫消停下来,虫族少些,自己再潜入;
二、自杀,赌运气,说不定哪一次重生点就正好在蓝皮母虫的巢穴附近。
运气什么的,南风自认在无脊之地里,根本不存在。即便再不满,也只能远离虫族,在终河河畔止步。
算着时日,已过两日。
南风杀了几只跑到偏僻角落的虫族,竟还是觉得心头闷得慌,手中匕首一转,收鞘,抬脚就往虫族的脑袋上踩。
堵路,叫你们堵路。
直至无物可踢,南风双手插兜,直往落脚点走。
鞋子上沾污,着实难受得紧。
架起的吊锅内,鱼肉将汤煮得奶白奶白,南风将作战服支在一旁烤干,只身披着白色锦绣暗纹衬衫,坐在河畔边,穿着作战靴的脚伸在水中,任由河水冲洗。
洗鞋子什么的,他不会,但拿水冲冲,还是可以。
危机感从脊梁直通天灵盖,南风下意识往河中倒下,避开伸出想要锁喉的壮实手臂。
抬手一划,成片河水直往袭击者的脸上拍。
人?
双脚在光滑的石子上站稳,南风手摸上绑在大腿一侧的手枪,只觉手背一痛一灼,一颗子弹擦着肌肤射入水中,带起一片小水花。
忍着手背上的伤口,南风还是打算拿枪防身。
咻!
第二颗子弹从很远的地方飞射而来,擦着南风的脸颊而过。
这一下,算是彻底明白,不容许他拿武器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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