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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为什么我死命抵抗,还是忍不住引诱喝下了几口。
我毫无形象地舔着唇边的汤汁,一瞬间把阿暮的脸孔忘记了一半。看吧,我就知道,他肯定是拜了白雪公主的继母做师父。
“行,算你贿赂成功,赶紧说正题吧!”
他终于掏出一个雪白的信封,羞涩扭捏地递给我。“收信人的名字写在里面的小信封上,你回家再看!”
酸!我懒得戏谑他文艺小青年,拿过信封就准备开溜。
“喂,她要是不答应怎么办?”他紧张兮兮地拽住我的胳膊。我翻出一个白眼,“她如果不答应我就勉为其难以身相许,怎样?”
他幸灾乐祸地斜着眼,“那你不如把我一掌拍死!我不管,你要带她来看我的新魔术!”他指了指锅里剩下的汤,我在心里大叹一声:重色轻友的死小子!
“知道了,你这个魔术叫什么?”
“半夏浓汤。”他歪着脑袋,暖煦的微笑如暖烘烘的巧克力般甜腻。看到我明显理解不了的神情,才稍作解释。“薛之夏在没有找到另一半之前,自然就是半夏啰!这是为了寻找生命中另一半的魔术!”
我抖着鸡皮疙瘩,从餐厅的后门跑了出去。
跳上了公共汽车,我的好奇心开始蠢蠢欲动,手指已经塞进了信封,车子却猛然刹车,我拼命抓住了它,身体却像一颗炮弹一样被甩了出去。
奇怪的是,首先着地的胳膊居然感觉不到疼痛。我在好心人的搀扶下站了起来,第一个拨打的电话不是110而是阿暮。他听着我痛苦的声音居然笑出声来,像哄着三岁孩子那样说道:“希欣,你又撒谎了,别再这样了,乖。”
哈,我关上手机笑出了眼泪。狼来了的故事的真人版,真是精彩。
司机师傅看到我又笑又哭,以为我脑震荡,赶紧送我进了医院。我摸着自己左手的石膏坐在走廊上发呆,直到薛之夏风尘仆仆赶来的时候,我两眼的红肿还未消散。
我说,薛之夏我暂时不能帮你送信了,你等等吧。
他说没关系。
我说,薛之夏你用自行车送我回家吧,我走不动了。
他说没问题。
我说,薛之夏不如你要了我吧,我失恋了。
他安静地看着我,而后慢慢低下了头。
four
薛之夏很好骗。
自从我跟他说,自己是为了挽救他被风吹走的情书,才英勇摔断胳膊的,他便无条件地答应解决我这一个月的晚餐。
只不过,每天傍晚,他都要卖弄一次“半夏浓汤”。我承认,这汤的味道的确不错,可每次他都从不同的地方将它变出来,这让我十分恼火。
茶杯、啤酒杯、沙拉碗这些也就算了,可今天他居然把我的花瓶变成了高脚杯,热汤还在里面汩汩地冒着气泡,这也太过分了。
“我的花瓶呢?”我喝完汤,吃干抹净,赶紧向他追讨财物。
“没啦!我还没学会把道具变回来呢,也许你要等到下个月。”他的脸皮如城墙般厚实,我立马操起桌上的刀叉。
“哎哟,我真的没拿。”他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脸,指了指我的背包,我纳闷地低下头,惊骇地看到晶莹剔透的花瓶正好端端地躺在里面,泛着阴森的银光。
“你,你……你敢发毒誓,你不是男巫?”我的视线一直没离开过他的手,这魔术也太诡异了。
他假装无辜地扑闪着眼睛,“我这么可爱,怎么会是男巫呢。”
没等我回答,旁边的一对小女生倒是兴奋地叫起来。“哇,哥哥你真棒!这是我看过最神奇的魔术了!”
去,一群小屁孩懂什么?如果她们看过阿暮的魔术,只怕会尖叫地扑过去。我伸出脚来把他往那边一踢,“还不赶紧的,招呼美少女去!”
他冲我做了个鬼脸,才慢吞吞转过身去。我拿出手机想要看看时间,这才发现阿暮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希欣,我在你宿舍门口等你,有惊喜哟!
惊喜?对了,今天是我生日啊!我一拍脑袋,把背包一抓就冲出了店门。
我认定这个短信是个好的征兆,于是一路飞奔。我两眼放光地走近宿舍大门,四处寻望却不见阿暮。
这时,手机剧烈震动。
阿暮:希欣,我来不及等你了,老师要带我去集训。我送你的玫瑰花,就在你的窗台上。生日快乐!
我就像憋足了一口气却仍然被呛到的溺水者,眼睛里满是一片灰白。双脚也犹如打上了石膏一样,一动不能动。
在台阶上坐到日落西山,最后寝室的同学把我捡了回去。她们帮我把九十九朵玫瑰插进了花瓶,却意外发现了花瓶里的那支草莓发卡。我微微一笑,想起了薛之夏的那个鬼脸。
如果薛之夏是我的男朋友,会怎么样?
我被自己大胆的幻想吓白了脸,呆呆看着玫瑰,居然记不起阿暮的微笑了,他那如月光般轻柔的微笑,在苍白的灯光下渐渐潮湿,长出了墨绿的苔藓。
不行,不能就此放弃!
我不是那种人。
所以,我必须让他得到这次比赛的第一。我鄙视着镜子里的那个人,那个从一开始就满口谎话,故作清纯的人,“希欣你不能心软,你必须欺骗另一个人。只有那样,阿暮才会回到你的身边,他才会收回,说要和你分手的那句话!”
躺在床上,翻开“全国新锐魔术师精英大赛”的宣传页,我的视线停留在一个参赛者的名单上。他就是阿暮最大的竞争对手,阿暮无数次地说过,如果没有他,他根本稳拿比赛的冠军。我早已,熟知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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