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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飞鹏丢了一枝香烟给他:“你再详细说说,如果谭学儒杀人属实,给你颁一个好市民奖。”
钱勇接过烟,拿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一脸陶醉。
朱飞鹏严肃提醒:“室内不许抽烟。”钱勇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烟夹在右耳之上,开始复述昨晚谭学儒讲过的话。
谭学儒是农村孩子,家里父母生了七个,他是老四。高中毕业之后,在星市一家皮鞋厂当推销员,因为长相斯文、谈吐有礼,很受女孩子青睐。先后谈过几个女朋友,但都因为他家里穷、负担重而分手。
钱勇在皮鞋厂当工人,和谭学儒是老乡,两人时不时在一起喝个小酒、打打小牌,算是说得来的朋友。只不过钱勇没什么文化,谭学儒时不时言语间流露出一丝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令钱勇心中不喜。
昨晚夜里,谭学儒叫上钱勇,在他的出租屋里做了两个小菜,一起吃饭喝酒。酒过三巡,钱勇将话题引到男女话题上。
“还是兄弟你有福气,谈了那么多个女朋友。”
谭学儒喝得差不多了,叹了一口气:“谈得多又有什么用?没一个肯嫁给我。”
钱勇好奇地问:“你跟我说说,这些女人你都上过床没?”
谭学儒听到这个问题,顿时来了兴致,开始滔滔不绝地吹嘘自己上过的女孩,那真是燕瘦环肥、各有千秋。
钱勇一直单身,越听心头越热,凑近了问他:“这么多女人,你觉得哪一个最风骚,哪一个最来劲?”
谭学儒眼中闪过一丝眷恋,有些神秘地说:“要说办那件事最爽、最舒服的,你想都想不到,其实不是我哪一任女朋友,而是我前任丈母娘。”
钱勇瞪大了眼睛,半天才说出一句:“丈,丈母娘?”那不得已经四十多岁?放着年轻漂亮的小妞不要,偏爱半老徐娘,谭学儒的口味这么重?
也许是因为压抑太久,在这个七月的夜晚,几杯小酒下肚,谭学儒打开了话匣子,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说了出来。
两年前,谭学儒谈了个女朋友,名叫虞初晓。虞初晓性格活泼开朗,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虞初晓的母亲魏清婉在省机械厂工会工作,四十刚出头,但保养得当,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
虞初晓中专毕业,在省机械厂财务处上班,工作轻松、收入稳定。虞初晓的父亲曾经是省机械厂的工程师,死于工伤,厂里对她们母子照顾有加,不仅分配了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抚恤金也给了不少,因此虞初晓母子生活相对优渥,至少在谭学儒看来,实在是条件太好。
城里人,有住房,中专学历,每个月收入近一百块,还有各种福利待遇——拥有这些条件的虞初晓是谭学儒能够找到的最好对象,因此谭学儒对虞初晓刻意逢迎,处处讨好,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开始谈婚论嫁。
虞初晓性格单纯,因为父亲在自己小学时便已经离世,家中只有母女一人,缺乏父爱,对温文体贴的谭学儒印象很好,决定结婚之后便告知母亲魏清婉,商量第一天上门。
谭学儒清楚地记得,见到魏文婉时正是阳春三月,他穿着新皮鞋,提着礼物走进省机械厂的宿舍楼。
省机械厂是湘省大厂,以生产重型施工机械为主。九十年代大兴土木,施工机械销量极好,因此省机械厂的效益很好,每年一到过年过节都会发钱发东西,小到肥皂、牙膏、汽水,大到成箱的带鱼、水果、米面油,应有尽有。
谭学儒一走进省机械厂的生活区,便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富足愉快氛围。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打招呼的时候说的话语也令人羡慕不已。
“带鱼吃完了没?我告诉你一个办法,用油煎了之后封在玻璃瓶子里,娃娃们带到学校去当零食吃,味道好得很。高蛋白,听说还能养头发,小孩子长身体多吃点好。”
“唉呀,上次发的苹果还没吃完呢,又发了一箱桔子。我们家是双职工,根本吃不完!”
“是啊,你说水果又不能当饭吃。好在我家小子嘴馋,每天上课的时候往他书包里塞三个,现在总算是吃得差不多了。”
谭学儒听在耳朵里,记在心上。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和虞初晓结婚,住到省机械厂来。他老家是农村的,家里兄弟多,也不在乎什么倒插门,只要让他住到这个单位来,每天就有吃不完的米、面、水果,多好啊。
魏清婉早早准备了一大桌好菜,等着女儿的男友上门。
一开门,魏清婉的目光便在谭学儒身上快速走了一圈。小伙子个子中等,长相清秀,虽说只是高中毕业生,但眉眼间看得出来有几分书卷气,如果只是看他的模样,的确很难猜得出来是个农村娃娃。
可是,还是能看得出来一些与城里小伙不一样的地方。
蓝色衬衣衣领因为浆洗过多而泛白,衣袖边沿有些磨毛,裤脚有点短,刚刚盖住皮鞋鞋面,走动间露出浅色的尼龙袜子,一看就很廉价。
魏清婉心中一突,可是她聪明地没有多问什么,微笑招呼谭学儒坐下。
魏清婉是本地人,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条件相对不错。丈夫去世之后旁人也介绍过几个,但她眼光高,一个都看不上,慢慢也习惯了一个人的自在生活,没有再婚。
谭学儒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魏清婉这样的女性。
魏清婉虽然年过四十,但肤白貌美,长腿丰胸细腰,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成熟女性韵味,让谭学儒的心漏跳了一拍,局促地端坐椅中,一动不敢动。
谭学儒的拘谨倒是给魏清婉留下了好印象,给他端茶倒水,随口问了几个问题。
“家是哪里的?父母还在吗?兄弟姐妹几个?”
“皮鞋厂的收入稳定吗?你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
“单位有住房吗?如果结婚将来住哪里呢?”
每个问题都精准击中谭学儒的弱点,他的额头开始冒汗,回答问题也变得有些结结巴巴。
“阿,阿姨,我是农村人。现在红星皮鞋厂当推销员,是,是临时工,按照销量提成,每个月差不多四十多块钱。单位没有分房子,暂时在外面租房住。我,我是真心喜欢初晓,我想和她结婚,请您同意。”
虞初晓拉着谭学儒的手,声音清脆地宣布:“妈,我爱他。农村人怎么了?我爸也是农村人,还不是一样当上了工程师?我想和他结婚,我相信他会给我幸福的。”
魏清婉看着女儿,半天没有吭声。
虞初晓看母亲似乎不太满意自己的男友,便跑到她跟前撒娇,拉着她的胳膊左右摇晃。
“妈~爱情是神圣伟大的,不应该掺杂世俗金钱。学儒虽然只读了高中,但其实他在高中的时候成绩特别好,他还是语文课代表呢。主要是因为家里穷所以才没有继续读大学,不然依他的才气、文笔,肯定能当上一个了不起的作家。”
谭学儒被虞初晓夸得有些脸红,但却莫名地有了一些勇气,抬头诚恳地对魏清婉说:“阿姨,我家里穷,可能帮不了我什么。但是我愿意为初晓努力,一定让她幸福。您就同意我们吧。”
魏清婉叹了一口气,没有再继续为难谭学儒,招呼他坐下,还倒上度数低的米酒,好饭好菜地招待他。
谭学儒第一次吃到香酥鸭、八宝饭、话梅排骨、黄金虾球,简直惊为天人,看魏清婉的眼神里多了一份崇拜:“阿姨你的手艺真是太棒了!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魏清婉笑了笑,往他碗里夹了不少菜:“喜欢就多吃点。”自家女儿从小到大捧在手心里疼爱,没想到却看上个农村来的临时工,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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