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随后的几天,阿奴彻底失去了方向的概念,只能沿着炎热的峡谷一直走。达果的警告还含了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绝对不能回头。达果喜欢阿奴又恨着她,只要阿奴在此孤身出现的消息被他的族人知道,为了他的威信和颜面,绝对会杀了她。博噶尔人是父权社会,女人哪怕是女儿和姐妹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财产和物件,可以用来买卖,拿来交换和当做礼物赠送,像他阿哥那样的傻子是凤毛麟角。所以阿奴只有乖乖地按着他说的话去做,即使明知前面就是无人区。
三天后,他们在一处笔直的山峰前碰上了昆达,前面没有了路。
阿奴仰头看着垂直九十度如刀削一样的崖壁,一阵眼晕,连根藤蔓都没有。他们分散开来四处寻找出口,最后刘仲叫道:“这块石头为什么滑溜溜的,这么干净?”
昆达跑过去一看,喜道:“是野牛,阿奴玛,野牛!”那块石头是野牛蹭痒和磨角的地方。
昆达循着野牛的粪便和足迹,找到一条悬崖边上的小道,其实也不算是道路,只是大家从徒步改作了攀岩而已。
第十天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一群人终于到达西兴拉山脚下。
他们决定休息一天,储备粮食,恢复体力。
大伙儿一屁股坐下,第一件事就是将靴子拔出来,靴子闷热,他们的脚都抠烂了,靴子又倒出几只蚂蟥,这已经是每日必做的事,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蚂蟥,最多的一次找出四十多只,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里几乎天天下雨,身上都散异味,森林里还散腐木烂叶的臭味,久而久之,大家也闻不出来。人人手上都是血泡,那是拽溜索拽出来的,有时候还要像猴子一样抓着藤条荡过山谷。刘仲和丹派第一次荡过去的时候,山谷里绵绵不绝地回荡着他们的惨叫。
一路上,猎物很多,他们还碰上了老虎,老虎当时对他们不感兴趣。阿奴有时候会采集一些能吃的野果,食物倒不匮乏,就是水源很成问题。溪流里的水阿奴不让喝,怕有寄生虫蚂蟥什么的,尽量在江边水流湍急的地方取水,还要煮开,所以每日都要忍到宿营的时候才有水喝。幸亏吐蕃人都有随身带碗的习惯,云丹的碗尤其高级,是个铜碗,可以烧水,虽然没有罗桑的铜盆大,要烧好几次才能让大家都喝上开水。峡谷的海拔很低,水可以烧开。
&1t;ahref="id="zsy">si1uke。&1t;a>
阿奴问刘仲:“硬要跟来,现在后悔了吗?”
刘仲刚刚吃饱喝足,正跟云丹并排躺在芭蕉叶做的床上,闻言咧咧嘴:“至少东西能熟,从到吐蕃,我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高原上的食物都是半熟的,煮熟的牛羊肉还带着血丝,看着血淋淋,一开始都吃不下,现在也习惯了。
阿奴抿着嘴不说话,刘仲怕她难过,连忙说道:“这里风景真美,走一趟不虚此行,就是辛苦点也值得。”
“哪怕会送了性命?”
“我是福将。”刘仲大言不惭,见云丹和阿奴都抽着嘴角,一脸古怪,连忙叫道:“是大师兄说的,对吧,长风,你不是说跟着我总能化险为夷。”
李长风应道:“是我表叔说的,那时候你在大岗山上救了我,他就说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后来在打箭炉,一刀穿心都没死,他说要我跟着你,保证长命百岁。”他不小心泄露了当初死活要跟着刘仲的秘密,顿时嘘声四起,李长风现失言,见大家眉宇之间只是嬉闹,刘仲也无不悦,方放下心来。
刘仲想起当初从京城辞别皇祖母和皇伯父,前往梁都不过是一年前的事,现在自己却衣衫褴褛躺在这荒无人烟的原始密林之中,跟以前绮罗丛中的生活对比,真真恍如隔世。那时才出了京城没有两天,就碰上了劫杀,随后青姨和舅舅带着他一路奔逃,直到遇见阿奴,之后更是惊险连连,可是每次都能保住性命,那阿奴也是他的福星,带着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神奇美丽而又蛮荒的世界。
他偷眼看了看阿奴,她正在江边清洗头,那水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虽是盛夏,仍然冰凉,连忙叫道:“别洗啦,万一生病怎办?”那个在毛垭大草原倒下不起的奴隶阿昌,据说一开始就只是着凉而已。
阿奴转头道:“没事,就是用篦子沾水梳梳。”有虱子了。
阿奴带了篦子,众人欢呼,纷纷跑过来,阿宝也有一个,这些东西女孩子都随身带着。大家互相帮忙篦头,只有丹派原来是个光头,现在只有一点茬而已。
一群人跟猴子似的嘻嘻哈哈对捉着虱子跳蚤,阳光照在他们黑乎乎的脸上,每个人都那么开心。
很久以后,刘仲还记得那天的心情,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快乐,连身上所有的毛孔都惬意地张开呼吸着那种愉悦的气氛。湛蓝的天空,炙热的阳光,神秘美丽的雪山,滴翠的山林,不知名的烂漫山花,沁凉的江水,空气里还有一股山林特有的清香。。。还有一只红棕色的小熊猫路过,白色的眼眶,小猫一样稚气的盯着他半晌,方晃着棕白环纹相间的毛茸茸的长尾巴慢腾腾爬上树走了。
阿奴的脸上蹭了块土,可笑她倒是把头弄干净了,却忘记了洗脸,大家窃笑着都不告诉她,任她带着幌子四处招摇,最后云丹看不过,抓她过来将脸擦干净。看他弯着腰小心翼翼的给阿奴擦拭灰斑,嘴角上噙着一丝溺爱温柔,刘仲现云丹原来真的真的很喜欢她,不止是嘴上说说而已。那自己呢,阿奴对自己而言又是什么?十一岁的刘仲似乎忽然迈进了一个让他迷茫的世界,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就被丢开了,阿奴嫌云丹擦得太久,两人又吵开了。
第二天,跟以往翻雪山只要过垭口就可以下山不同,昆达说,他看过方向了,直接翻过西兴拉,怎么走都要经过博噶尔的人寨子,现在只有横着,他的手比划了一下,横着切过山顶那些雪瀑布,下到另外一边。西兴拉是座季节性雪山,山上的冰雪要十月份才会完全消融,现在大约才七月,翠绿中点缀的那些雪瀑布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大伙儿后来想起才感觉后怕,为什么会把命交到昆达那个疯子手里。阿奴不能说什么,刘仲等人其实是被他们连累的,否则凭着嘎郎王的关系,达果会将他们安全送出去。如果直接翻过山,她能想象得到,达果肯定会像守在洞口的猫一样,得意洋洋看着她送上门。他俩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一样,以前达果做老鼠的时候多,现在轮到他翻身把歌唱。阿奴唯一能依仗的不过是达果还顾及他哥哥,还有两人幼年时结下的一点情谊和老鼠冤。
他们顺着西兴拉的一条大雪坡爬了半天,约午时爬到了山顶,山顶居然怒放着红红的杜鹃花,此时山下都谢了。此时阳光明媚,风景如画,远处如擎天玉柱般对峙的是加拉白垒雪峰与南迦巴瓦雪峰,匍匐的群山挂着根根白练,那是瀑布群,江流宛如一条‘s‘型飘带蜿蜒在深山翠谷之间。爬出阴暗潮湿的大峡谷的人们却没有像以往那样感到高兴,因为真正难走的路还没有开始。
休息一下之后,他们开始沿着满是冰雪的山脊行进。坡度大约有五六十度,站着腿都会抖,昆达在前面用匕一点一点凿出雪窝,众人喘着粗气踩着雪窝前进,到天黑时,才走了一点点路。大伙儿找到一个大雪窝子,猫在里面互相取暖,挨过了一晚。
第二天,许是光头的缘故,丹派着凉了,先只是头晕,后来身上开始冷,人不是很难受,他也没在意,走过一个雪坡的时候,一阵眩晕,脚下打滑,他摔倒在地上,随后像坐云霄飞车一样迅滑坠,手上忽然多了两股拉力,他身子一顿,随后又加下坠,惊恐之中,他看见刘仲在他上方,原来他的重量把救他的刘仲给带了下来,他没看见旁边同样想救他的云丹。
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三人风驰电掣摔在一个灌木丛中,云丹和刘仲两人重重的撞在丹派身上,他顿时晕了过去。
在末世,灰飞烟灭后,林晓禾穿到了架空朝代,手握异能,广种田多开店,成为了一代皇商。为了报恩,林晓禾随手治疗了一把周小少爷,却不料就牵扯上了。周径庭出身将军府,旁人都道,商贾之女配不上周世子。周世子我家娘子有钱,我缺钱。周老将军老夫一世清廉,幸得孙媳妇会赚钱,得以颐养天年。周大将军边关将士所向披靡,皆因我儿媳妇别慌,我有种植空间高产田...
穿越成了克夫的新娘子,险些被祭了狗血,苏千月反手就将绿茶给按住了,对于被克死的新郎子,只能叹一声红颜薄命,为了不陪葬,她将人从阎罗殿给请了回来,第二日,整个皇城都在议论,凤池竟然没被克死,不过,所有人都觉得苏千月在王府一定过的水深火热,王府里,凤池正抱着王妃的大腿只要不和离,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简介关于重生囤货,她带着军工系统通关末世了末世系统空间囤货基建女强无cp末世十年,丧尸大规模变异。人类渐渐走向灭亡。莫初九所在的中型基地也没有逃脱被攻陷的命运。一招重生,她回到了末世前半个月的家里。重男轻女的亲生的父母正在逼她过户自己的房子给大哥。前世她掏心掏肺的一心为这家人好,末世时,却惨遭这家人背叛!差点将她害死!这一世,她绝对不会再招惹这一家子。她设计拿回了她给这一家子的好处,而后远离。末日再次开始,这次她准备充足。囤了大量物资,带着血色小队在安全地带吃香的,喝辣的。本来,她可以带着血色小队守着这一亩三分地安稳过日子。但上天让她重生,又让她觉醒军工系统,岂能容忍他们逍遥度日。命运的齿轮向前转动,推着她越来越强大。最后成为了人类的领袖,带着人类反攻丧尸,走向新纪元...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
简介关于风起云6云之大6,战气为先,凝之四境,称将,封侯,封王,封皇,武者随着这条道徐徐前行,皇者之上尊者称霸大6,尊者之上有圣的传说。苍风帝国一位少年走出,入森林,闯洞穴,得五经,云之大6如何迎战强大外敌,且看凌风徐徐到来。...
一觉醒来,林冬至已来到了七零年代,成为了一名知识青年,空间在手商城在握,心中丝毫不慌,势必要在这里活出自己的精彩。...